海南发布规范“6·18”网络促销经营行为告诫书
本刊记者 王衍贞
“6·18”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在即,为规范网络促销经营行为,根据《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海南省市监督管理局对全省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布规范“6·18”网络促销经营行为告诫书。
一、落实平台主体责任。网络交易平台要加大对参加促销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登记备案及资质资格审核力度,确保经营者主体信息真实有效。引导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亮规则”,推动信息公开、规则透明。
二、规范集中促销行为。网络交易平台要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通过宣传教育和告知提醒等方式,引导平台内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规范有序开展促销活动。加强对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促销规则,提高促销行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营造放心安全消费环境。
三、防范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网络交易平台要完善商品和服务信息检查监控制度,发现平台内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保存相关记录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四、规范广告发布行为。网络交易平台要加强对广告业务的登记、审核、档案管理,提升广告审核水平,着力提高广告品位,坚持以健康的表现形式展示广告内容,杜绝虚假宣传、低俗内容。有效拦截虚假违法广告,促进平台内广告真实、准确、合法。
五、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网络交易平台不得通过排除、限制竞争及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等开展促销。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参与促销活动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禁止采取“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违规方式开展促销。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平台内虚假交易、刷单炒信、虚假评价、好评返现、强制捆绑搭售、大数据杀熟等违法行为发生。
六、及时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网络交易平台要完善高效、便捷的投诉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通道,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投诉举报,妥善处理消费纠纷,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督促平台内经营者遵守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网络购物“三包”等规定,确保消费者买得放心、买得安心、买得舒心。
七、助力中小商户发展。鼓励网络交易平台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促销活动中加强对中小商户的支持力度。通过降低优质中小微商户参与门槛,提供流量支持,减少平台收费等多项措施,切实减轻中小微商户负担,吸引更多中小微商户参与促销活动,助力中小微商户减负增收。
八、强化政企沟通协作。网络交易平台要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平台自治与政府监管的良性互动,共同引导平台内经营者提高守法经营意识。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责编:韦昌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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