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餐饮之浪费 公布典型两案例
新闻媒体走基层 市场监管收眼中 之河南省新乡市篇
制止餐饮之浪费 公布典型两案例
一一新乡市市场监管局再公布2起餐饮浪费典型案例
本刊记者 柴占阳 通讯员 赵 莉 贾秀宝
勤俭节约、爱惜粮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制止餐饮浪费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倡导社会文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河南省新乡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重点查处未主动提示提醒适量点餐、误导诱导过量点餐、设置最低消费等违法行为,切实强化市场主体守法意识和节约理念。现公布第二批2起典型案例。
案例三 原阳县福宁集老二刀削面餐馆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4月13日,原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福宁集老二刀削面餐馆进行市场检查,发现该饭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之规定,原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长垣市濠铭餐饮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4月20日,长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长垣市濠铭餐饮店进行市场检查,发现该饭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之规定,长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下一步工作中,新乡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酒店、饭店等餐饮场所反食品浪费检查力度,督促餐饮行业认真落实反食品浪费主体责任,弘扬勤俭节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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