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部门联合开展“假日乐享·消费护航”行动
严打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浙江三部门联合开展“假日乐享·消费护航”行动
全力维护“五一”期间市场秩序
本刊记者 翁润生
近日,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已与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下发通知并作全面部署,于“五一”期间共同开展“假日乐享·消费护航”行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从严从实保障市场秩序规范平稳。
“五一”假期是群众旅游、餐饮等消费需求旺期。为营造群众满意的优质消费环境,培养诚信经营的优秀企业行为,维护友善法治的优良浙江形象,省市场监管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联合部署,按照“快速响应,高效处置”的要求,迅速开展“假日乐享·消费护航”专项行动。引导商家重信守诺,杜绝“坐地起价”“随意撤单”,及时处理消费者的问题反映和合理诉求,树立良好商业形象。对节日期间出现的消费纠纷,立即跟进、迅速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据悉,此次行动将重点打击以下违法行为,具体包括:
——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强化节日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加大景区及其周边住宿、餐饮、购物、娱乐、停车等各环节价格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景区及其配套交通服务、停车设施服务等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私自设立“园中园”、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不落实减免优惠政策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临时加价、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以低价诱骗消费者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等价格欺诈。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其它价格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旅游市场“三不”问题。对旅游市场存在的“不合法、不合规、不安全”问题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超范围经营,未经许可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存在旅游安全隐患,以及其他违法违规提供旅游经营服务等四类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消费欺诈行为。突出“五一”期间消费特点,严厉打击餐饮住宿、旅游、购物等领域诱导消费、强制消费、捆绑消费等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深化“诉转案”机制,对消费调解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核查处置。督促指导各类市场经营主体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严厉打击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点检查旅游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码头、餐饮街区等重点区域,接待旅游团队的宾馆饭店、餐馆、农家乐等重点对象,严查食材采购、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食品留样、环境卫生、人员管理、餐具消毒等重点环节,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诱导食品浪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生的疑似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做到反应灵敏、响应迅速、处置有效,并及时按规定上报,不得瞒报、迟报。
——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重点关注旅游产品、老人儿童用品、电子电器等节日热销消费品,加大对各大景区、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传统节礼食品、茶叶、保健食品和网红食品等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无底线营销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假冒仿冒知名品牌商品的查处力度,以线上销售、重点市场为重点,严查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及时斩断利益链条。
——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重点查处旅游景点、大型商场、超市等人流密集区域发布的假借“节日促销”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严厉查处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含有淫秽、赌博、迷信、暴力等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广告发布行为。加大对广播电视、报纸刊物和网络平台等媒体媒介发布的广告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挑战道德底线、引发社会普遍关注,为“博眼球”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
此次联合行动还明确要求监管部门快速化解处置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拨打浙江“民呼我为”统一平台(12345)或者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对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快速响应、及时受理、高效处置。小额消费纠纷实现现场处理,一般消费纠纷做到快速处置。确保依法依规、及时有效处理各类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且多维开展消费提醒警示。组织发布消费提示,对容易出现消费纠纷的领域、行为及时预警。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宣传,引导经营者诚信自律,增强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意识。指导各大型商圈、市场、企业加强放心消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宝”等宣传,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同时做好节日消费促进和市场保供。坚持政企联动、线上线下融合、商文旅体结合,有序组织好“五一”假期餐饮、购物等促消费活动。指导大型超市、批发市场、电商平台等骨干企业加大生活必需品备货量,进一步扩充商业库存、丰富商品种类,切实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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