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标准再提升 食安创建踏新程
新闻媒体走基层 市场监管收眼中 之河南省篇
评价标准再提升 食安创建踏新程
一一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修订印发《河南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标准细则(2023年版)》
张丙奇 本刊记者柴占阳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新要求,推进食品安全省建设提标提质,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修订印发了《《河南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标准细则(2023年版)》》(以下简称细则)。
2022年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9月20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印发《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示范引领”项目评审细则》,对创建工作提出新要求;
2022年9月22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也出台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
2023年3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启动了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这些新要求需要在创建评价标准中与时俱进地加以体现。同时,原细则中个别条目过时,需要进行调整完善。细则的修订印发,进一步规范了省级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标准,对深化食品安全省建设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细则由五部分构成:否决项、整改落实、示范引领、基础工作和食品安全状况,包含28项评价内容、214条评价标准。
主要体现三个特点:
一是落实相关要求。贯彻国务院食品安全委要求,增加 “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内容;
推进河南省人民政府部署的食品安全 “攻坚行动”,明确 “提档升级”标杆示范单位、建设创建小餐饮食品质量安全提升示范街、规范提升 “三小”的数量比例;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增加“实施制止餐饮浪费”内容等。
二是工作有效衔接。对原细则中与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人民政府新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作出调整,对内容重复的进行合并,对已经过时的指标进行删除,共新增20项、删除25项、合并5项,力求符合创建发展需要。
同时,保持了原评定标准,即: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总分≥120分,“示范引领”得分≥35分;食品安全达标县(市、区)总分≥90分,“示范引领”得分≥25分,确保评价工作的稳定性。
三是突出示范引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实施制止餐饮浪费”均纳入“示范引领”项目;把 “加快推进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创新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创新行刑衔接机制”等内容进一步凸显出来,引导创建县(市、区)通过创新驱动,努力实现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本刊记者了解到,自2018年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作出建设食品安全省决策部署以来,全省各地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省级食品安全县(市、区)为抓手,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省建设工作。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积极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先后3次修订细则,确保了创建工作质量。截止2022年底,有6个省辖市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确定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城市,192个县(市、区,含功能区)被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命名为省级食品安全县(市、区)。
据负责河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的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调研员张丙奇介绍,为抓好细则学习,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专门组织了全省食品安全创建培训,采取专家精讲、现场教学、经验交流等方式搞好学习引导,收到比较好的效果。下一步,将指导各地加大细则宣传落实力度,引导各级进一步强化细则标准观念,认真按照细则抓好创建工作,推动食品安全省建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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