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弘扬诚信经营之风 共建放心消费环境倡议书
为规范市场秩序,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推动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携同海南省诚信企业协会、海南省旅游协会、海南省旅行社协会、海南省酒店与餐饮行业协会、海南省室内装饰协会、三亚市海鲜餐饮协会,向广大经营者发出“弘扬诚信经营之风,共建放心消费环境”倡议:
一、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履行经营者义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遵守商业道德,积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不以欺诈牟利,不取不义之财。
二、明码标价,杜绝欺诈。切实加强价格自律,合理、公平定价,做到价格标识清晰、明确、醒目、不虚标价格、虚报分量,提倡明码实价,做到质价相符;价格变动及时调整更换标价,不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杜绝价格欺诈、缺斤短两、强制交易。
三、食品卫生,安全至上。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冷链食品、应急处理等措施。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可追溯。加强餐饮消费等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品种自查,杜绝非法添加、制假售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倡导文明用餐、健康饮食、按需点餐,杜绝食用野生动物,坚决摒弃奢靡之风、大吃大喝陋习,推广“小份菜”“半份菜”,开展“公筷行动”“光盘行动”。根据消费者实际情况温馨提示消费总量,杜绝浪费。主动提供剩菜打包服务,使用可降解餐盒。
五、舒心旅游,保障品质。倡导使用旅游合同范本,严格履约。提供全面、真实、明确的有关商品和服务信息。不组织和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不使用不具备旅游营运资质的车辆。不擅自改变合同约定行程,不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
六、尊重顾客,热情服务。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满足消费者合理要求,主动提供发票或其他消费凭证,落实消费纠纷处理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对消费者承诺。认真听取消费者意见和建议,积极妥善解决消费者投诉,维护自身和行业形象,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弘扬诚信经营之风、打造放心消费在海南口碑从我做起。让我们携手共进,恪守诚信为本的理念,秉持热情服务、宾至如归的态度,以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吸引消费者,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作出更大贡献。
一、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履行经营者义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遵守商业道德,积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不以欺诈牟利,不取不义之财。
二、明码标价,杜绝欺诈。切实加强价格自律,合理、公平定价,做到价格标识清晰、明确、醒目、不虚标价格、虚报分量,提倡明码实价,做到质价相符;价格变动及时调整更换标价,不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杜绝价格欺诈、缺斤短两、强制交易。
三、食品卫生,安全至上。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冷链食品、应急处理等措施。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可追溯。加强餐饮消费等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品种自查,杜绝非法添加、制假售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倡导文明用餐、健康饮食、按需点餐,杜绝食用野生动物,坚决摒弃奢靡之风、大吃大喝陋习,推广“小份菜”“半份菜”,开展“公筷行动”“光盘行动”。根据消费者实际情况温馨提示消费总量,杜绝浪费。主动提供剩菜打包服务,使用可降解餐盒。
五、舒心旅游,保障品质。倡导使用旅游合同范本,严格履约。提供全面、真实、明确的有关商品和服务信息。不组织和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不使用不具备旅游营运资质的车辆。不擅自改变合同约定行程,不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
六、尊重顾客,热情服务。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满足消费者合理要求,主动提供发票或其他消费凭证,落实消费纠纷处理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对消费者承诺。认真听取消费者意见和建议,积极妥善解决消费者投诉,维护自身和行业形象,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弘扬诚信经营之风、打造放心消费在海南口碑从我做起。让我们携手共进,恪守诚信为本的理念,秉持热情服务、宾至如归的态度,以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吸引消费者,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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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韦昌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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