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价格市场检查
近日,博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博兴县天元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等商场超市开展价格市场巡查。重点检查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价外加价、价格欺诈、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
根据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有计划地对全县商场、超市、药店、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经营单位、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学校等进行价格检查,通过公告、会议、约谈、书面提醒等形式公开告诫,依法查处各种不正当价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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