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州:查处3家餐饮单位违反反食品浪费法规定案
日前,山东省莱州市市场监管局对辖区某烤鸭店、某鸭脖酱卤店、某烘焙坊共3家餐饮单位,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有关规定,对这3家餐饮单位均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近日,莱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餐饮服务环节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在检查中发现辖区某烤鸭店、某鸭脖酱卤店、某烘焙坊3家餐饮单位,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经营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莱州市市场监管局对以上3家餐饮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其违法行为立案,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目前,以上3家餐饮单位均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在其经营场所内已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并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下一步,莱州市市场监管局将结合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持续加大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检查力度,同时强化宣传引导,着力营造“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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