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区启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月度通报约谈制度
食品安全导刊扬州讯(通讯员 李卓雯)为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扬州市广陵区市场监管局多次围绕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对市场主体开展指导培训,落实通报约谈,不断强化企业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全面压紧压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经营环节安全保障水平。
4月7日,广陵区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科对3月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排名倒数的学校配送商开展了责任约谈。
为推进《规定》落地落实,食品流通科线上、线下相结合,推动相关食品经营企业及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工作,并通过“通报排名+督促提醒+责任约谈”的方式,将全面从严贯穿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始终。今年以来,累计约谈食品流通领域市场主体6家,提醒整改31户次,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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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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