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区市场监管局召开餐饮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
食品安全导刊扬州讯(通讯员 秦晔)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第60号令《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全区餐饮企业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3月31日,扬州市广陵区市场监督局组织召开餐饮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议,李有楠局长、戚军副局长、各基层分局局长及餐饮条线监管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近期餐饮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详细解读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及“江苏省智慧监管平台”的使用方法,围绕餐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厨亮灶视频安装、餐饮环节制止餐饮浪费、食物中毒应急处置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部署。会议指出各基层分局要督促指导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绑定“三类人”,做好“三件事”、“三本账”工作,进一步推进餐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
会议要求,全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实施《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为契机,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教育引导广大食品企业自觉提升食品安全意识,将食品安全治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不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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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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