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食安办、市场监管总局来绍督查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
国务院食安办、市场监管总局来绍督查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工作
本刊记者 吴楚阳 特约通讯员 叶玲
3月30-3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协调司司长柳军带队,深入绍兴督查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姚画一行陪同,绍兴市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涛,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黄立枫等参加督查。
本次督查以“双随机”形式抽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后,采用“四不两直”方式,通过实地查看、走访询问、台账资料审核、系统数据核查和电话抽查等形式督查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督查组先后抽查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A级)、绍兴市柯桥区中心幼儿园香水湾园区(B级)、绍兴寻宝记餐饮有限公司(C级)和绍兴越酿工坊酒业有限公司(C级)等4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深入企业和学校食堂内部,查阅包保干部督导工作开展、“日排查、周管控、月调度”等台账,现场询问了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企业负责人各自职责履职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两个责任”落实情况。重点督查了基层市场监管所包保问题闭环处置机制落实情况。
督查组一行还通过调阅市食药安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印证资料的方式,对我市自去年10月以来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进行了系统了解,重点检查组织实施、培训指导、责任清单与承诺书以及包保督导落实情况。
督查组肯定了绍兴相关工作,认为我市“两个责任”工作开展行动迅速、高位推动、严格要求、成效明显。柳军强调: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是贯彻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绍兴要充分运用好这个抓手推动区域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的提升。一是要深刻领悟“两个责任”的重要内涵,深刻认识“两个责任”是压紧压实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务必把“两个责任”压实到最小单元;二是准确强化分级督查的工作力度,建立日晾晒、周通报、月评价等机制,积极营造“以查促改、对标先进、比学赶超”良好氛围;三是要持续维系常态长效的治理成效,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重塑,健全完善包保干部、食药安办、监管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互通衔接,长效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风险管控能力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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