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
提振消费信心 共创放心消费
——方城县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
扬中志 孙一杰 代雪
为了打造优良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意识,3月15日方城县在县四馆两中心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艾盈桦,副县长薛党勤,县政协副主席包学强以及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等14家理事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执法人员,志愿者队伍和企业负责人共有400余人参加活动。
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主要领导重点围绕“提振消费信心”活动主题,分别结合各自职能,对如何激发消费潜力、释放消费活力、满足消费需求、推动消费升级等方面总结了好的经验做法、明确了总体目标和措施,表明了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坚强信心和决心。裕客隆代表企业作了很好的发言。
薛党勤在讲话中剖析了当前全县消费维权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问题,并从加大宣传教育,深化消费意识;强化监管职能,营造安全消费环境;凝聚工作合力,健全长效机制三个方面提出了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围绕“提振消费信心”的年主题,聚焦消费者“急难愁盼”问题,全方位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聚焦消费环境优化、群众多元消费需求和消费市场扩容提质,努力构建“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新格局,真正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增加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不断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安心、放心、舒心消费。
活动现场,在县四馆二中心广场,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单、假冒伪劣商品展示、设置咨询台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工作人员积极向过往群众讲解识假辨假知识,为消费者答疑解惑,进一步增强了消费者安全消费、健康消费意识,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共悬挂横幅20余条,摆放展板30余块,发放宣传彩页1000余份,受理群众咨询200余人次。
活动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去县垃圾处理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产品,涉及食品、药品、药械、纺织品、日用品、陶瓷品共6大类47中物品,总价值十余万元。
相关热词搜索: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