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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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组织开展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2023-03-16 14:44:24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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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振消费信心”——滕州市组织开展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朱建军 王老师 本刊记者 陈德龙
  
  3月15日,滕州市消费者协会以美铭为主会场,隆重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枣庄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勇,市人大副主任孔繁华,市政府副市长樊晓阳,市政协副主席董鸿洋以及市文明办、公安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烟草专卖局、供销合作总社等市消费者协会各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活动。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赵曰祥主持。
  
  活动中,首先由市场监管局局长朱秋原通报了202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美铭广场总经理刁成振致辞;接着,与会领导对全市2022年度“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先进单位”以及美铭集团“五星信用商户”代表进行了授牌,共同启动了“放心消费在枣庄、诚信示范综合体”项目启动之球;随后,副市长樊晓阳作了重要讲话,他说,2022年,这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我们战疫情,稳经济,促消费,保安全,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及消费维权战线的同志们携手并进,常态长效维护市场秩序,凝心聚力净化市场环境,多措并举提振消费信心,为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也得到了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同时,樊市长提出了三个要求:一是希望相关责任部门践行为民服务的使命,构建共治格局。二是希望广大经营者坚守诚实守信的商道,压实主体责任。三是希望广大消费者切实提升维权意识,增强消费信心。最后,与会领导对宣传咨询服务站点进行了现场视察和指导。
  


  2023年3月15日是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提振消费信心”。围绕这一主题,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将立足主责主业,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聚焦需求导向,顺应消费需求多元化趋势,推动消费供给提质升级;坚持问题导向,找准主攻方向,解决“急难愁盼”,推动高质量发展。
  

  活动现场,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烟草专卖局等7家单位,现场宣传了《消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并开展了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假冒商品识别、解答消费疑难问题、现场接待群众投诉举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咨询活动,认真受理并解答消费者投诉举报及提出的问题和要求。现场受理投诉举报20人次,咨询服务16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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