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夯实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导刊南京讯(通讯员 马雪龙)为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三项举措助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地见效。
3月2日,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邀请南京市质检院张海峰高级总监,对辖区4家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质量负责人和分局监管执法人员共30余人开展一次《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62号,以下简称《办法》)宣贯会。该《办法》于3月1号正式施行,要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销售所有环节、所有过程的控制做到有制度可查、有记录可追溯。
62号令实施以来,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细化生产经营标准,明确执法依据,让执法人员“有法可依”,更好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让经营者特别是不需取证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过程有了依据和规范,压实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
春节后,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排查+整治”,明确任务,细化排查重点,排查前指导企业做好自查,再带精准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即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加强督导,也强化分局执法人员业务提升;对检查现场发现的问题隐患,由分局工作人员跟踪落实,消除隐患形成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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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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