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区召开学校主体责任落实及食品采购供应工作会议
食品安全导刊扬州讯(通讯员 秦晔)为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第60号令《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督促学校、幼儿园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近日,扬州市广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广陵区教体局召开学校、幼儿园主体责任落实及食品采购供应工作会议。广陵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分管食堂的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食品供应商共计15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详细解读了学校主体责任落实及食品采购供应环节的相关工作要求。会议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对学校食品采购供应环节如何做好供应商选择、索取票证查验、进货台账查验、食品质量验收、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采购管理等作出了详细解读。会议要求各学校、幼儿园以高度的责任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广陵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办法》,规范采购行为,全力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广陵区市场监管局将定期对各学校、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持续引导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意识,自觉排查风险隐患,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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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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