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组织开展全市学校及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培训会议
为进一步加强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总局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的各项要求,2月8日,龙口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市学校及幼儿园参加烟台市召开的食品安全工作业务培训会议。
会议要求,各学校及幼儿园要按照国家总局公布第60号令《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学校校长和单位负责人是主体第一责任人,落实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做好每周自查、校长陪餐等食品安全制度。同时,要求学校及幼儿园食堂应用“山东食链”,实现食品原料全品种“上链”追溯。各学校和幼儿园食堂要于正式供餐前全面清理过期食材、原料,对加工场所、餐具用具、设施设备等进行彻底清洁、消杀,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及末梢端取水水质检测报告。
下一步,龙口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学校及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采取现场检查与“互联网+明厨亮灶”线上巡查相结合,加大学校大宗食品及自采食用农产品、其它食品原料抽检力度,督促学校及幼儿园食堂自行组织对从业人员开展“山餐安”线上培训并取得合格成绩单,做好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帮助学校及时发现问题隐患,督促整改到位,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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