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宝应县以食品安全巡察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食品安全导刊扬州讯(通讯员 柴明红)2月16日,宝应县委召开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
会议明确,为了有效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结合全县巡视巡察工作安排,对民政、住建、商务及部分镇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以推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根据会议要求,宝应县将成立食品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组,根据《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职责》、《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清单》、《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要求,重点检查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以及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突出领导干部对食品安全重视程度、难点问题的解决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领导干部包保督导等方面的检查。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须限期整改到位,切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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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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