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食品店经营含“瘦肉精”猪肉被移送公安处理
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近日在通报的第八批典型案件中,济阳县鑫盈食品店经营含“瘦肉精”的猪肉,因为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22年6月底,济南市济阳区市场监管局接连收到7份不合格《检验报告》,分别显示7户商家销售的猪肉含有沙丁胺醇,经该局依法调查,该7个商家均从济阳县鑫盈食品店处进货。2022年7月9日,该局依法对济阳县鑫盈食品店(刘某)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落实,济阳县鑫盈食品店(刘某)分别从泊头市恒祥冷鲜肉有限公司、河北保定市清苑区腾达生猪屠宰场购进上述涉案批次猪肉。当事人经营的猪肉含有沙丁胺醇(瘦肉精),其行为涉嫌犯罪,该局依法该案移交济南市公安部门办理。同时,该局将该案件线索分别向泊头市市场监管局和保定市清苑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了移交。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国家对危害食品安全行为一直处于高压打击态势,保护群众舌尖上安全是市场监管义不容辞的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将坚决守好民生安全底线,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的“零容忍”,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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