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拳”出击效果显 市场稳定民生安

2022-12-27 17:32:18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食安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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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发展加油干 市场监管不迟缓 之河南省三门峡市篇

“铁拳”出击效果显 市场稳定民生安

一一三门峡市市场监管局公布民生领域案件查办典型案例(第二批)

本刊记者 柴占阳 通讯员 王雅婷

2022年以来,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铁拳”行动工作部署,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贯彻落实 “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三门峡市市场监管系统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风险压力大的突出问题,精准重拳出击,强力高效推进,依法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现将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一、三门峡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陕州大队查处三门峡市陕州区某幼儿园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案

2022年3月15日,三门峡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陕州大队执法人员在对三门峡市陕州区某幼儿园进行专项检查中,发现该单位食堂有从业人员3人正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但现场不能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经查,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期间,提供餐饮服务,共收取餐费8436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陕州大队依法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

现如今大量的城乡公办、民办幼儿园如春笋般发展,但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仍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幼儿园作为餐饮服务的主体,更要注重食品安全,否则将产生难以估量的严重后果。市场监管部门将以此案件为契机,继续加强对教育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积极同各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努力维护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二、渑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三门峡市某面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小麦粉案

2021年12月23日,渑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案件移送函,显示辖区内三门峡市某面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麦粉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共生产不合格小麦粉3批次1238袋,销售990袋,库存248袋,召回213袋。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渑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对人类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它关乎每个人的健康和生命。能否保障食品安全,让人吃得健康、吃得安全,对老百姓来说是“天大的事”。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按照 “四个最严”要求,持续续加强监管力度,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树牢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守护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三、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化妆品案

2022年07月04日,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函,显示卢氏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11月8月生产过批号为20211108的磨砂粒子洗手液50瓶,规格2L/瓶,于2022年1月5日销售给上海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违法所得450元。经查,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卢氏局依法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

化妆品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相关,尤其洗手液作为疫情防控基本物资,其本身的合法性不容小觑,该单位经过多次取证,依法联合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联合惩戒,严厉打击了违法企业的嚣张气焰,也给化妆品行业其他经营者敲响警钟。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化妆品行业监管,促进化妆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四、三门峡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湖滨大队查处某量贩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规定的食品案

2022年4月2日,三门峡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湖滨大队收到抽样检验报告,显示某量贩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购进并销售武昌鱼,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另查明该单位购武昌鱼时,仅查验供货商营业执照及经营者身份证,未查验武昌鱼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文件。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湖滨大队依法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

兽药滥用导致动物机体的注射部位和一些内脏器官(如肝脏、肺脏等)含有高浓度的兽药残留,这些产品就成了危害人类健康的隐形杀手。请广大生产经营者严格履行自身职责,依法经营,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五、灵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灵宝市某百货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2022年2月14日,灵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举报,称在灵宝市某百货超市购买美汁源饮料,饮用时发现所购买的饮料超过保质期。经查该超市售卖的“美汁源饮料(美汁源 果粒橙榨汁饮料)”、 “汉斯小木屋菠萝碳酸饮料”青岛啤酒(经典)共计15瓶,均已超过保质期。该局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超过保质期的啤酒、饮料进行扣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灵宝局依法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

安全,是食品消费的最低要求,没有安全,色香味、营养都无从谈起;人人都需要安全的食品,人人都要维护食品安全。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断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增强生产经营者的外部约束力,促其内部自身管理能力稳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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