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规定》培训会
食品安全导刊扬州讯(通讯员 秦晔)为全面落实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12月6日下午,扬州市广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区教体局组织召开《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规定》培训会。
会上,广陵区市场监管局餐饮科监管人员解读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督促辖区内各学校、幼儿园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并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明确相关人员岗位职责,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隐患。同时,监管人员现场指导学校、幼儿园使用“江苏食品经营”微信小程序,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三类人”,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三件事”,《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等“三本账”的信息录入和管理,鼓励采取信息化手段留存相关资料,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属地监管效率。
下一步,广陵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引导学校、幼儿园食堂提高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觉排查风险隐患,全面保障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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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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