歇业备案有《办法》 换气缓冲机会抓

2022-12-09 10:05:59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食安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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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发展加油干 市场监管不迟缓 之河南省焦作市篇

歇业备案有《办法》 换气缓冲机会抓

一一焦作市五部门联合出台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管理实施办法

本刊记者 柴占阳 通讯员 王 冰 卢晶晶

由于受疫情影响,一些门店暂时不能开展经营活动,却仍需支付房租、人力等高额运营成本,导致部分中小企业经营者难以为继。

近期,河南省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医保局、住房公积金中心等部门联合印发《焦作市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通过为经营困难企业提供一个缓冲性的制度选择,切实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

据介绍,该办法适用在焦作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以营利为目的自然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客观原因造成经营困难,且不存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相对人合法权益等情形的,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并依法向其登记机关申请歇业备案。

办法还规定了市场主体歇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可以分多次申请歇业备案。市场主体申请办理歇业备案,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材料包括:《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申请书》和《歇业备案承诺书》。

市场主体延长歇业期限,应当于前一次歇业期限届满前30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机关办结市场主体的歇业备案申请后,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与人社、住房公积金中心、医保、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将相关歇业市场主体信息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人社、住房公积金中心、医保、税务等部门可依据共享信息,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办法还对市场主体歇业期间及恢复经营后的几种情形进行了规定。同时,针对市场主体歇业期间违反《歇业备案承诺书》所作承诺,骗取扶持政策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通知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由登记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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