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启动秋粮收购期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检查
食品安全导刊南京讯(通讯员 宁市轩)根据年度工作安排,10月9日起,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各涉粮区启动秋粮收购期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检查。为推动专项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10月27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明春带领督查组对浦口区市场监管局专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听取了浦口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秋粮收购期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了南京市浦口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陡岗直属库、余家湾中心库等两个粮库秋粮收购价格公示、计量器具检定、质量检测化验、粮食储存保管等情况。
督查过程中,黄明春与粮库管理者深入交流了今年秋粮收购形势,现场指导粮库管理者在秋粮收购过程中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粮食收购政策。同时,黄明春要求浦口区局切实落实市局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粮食购销领域价格违法、不正当竞争、计量违法以及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对成品粮经营环节的检查,切实规范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保护种粮农民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监管人员介绍,从事粮食收购的企业,应当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备案和报送收购数据。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并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布粮食品种、价格、质量要求、量(价)折扣规则、“12315”“12325”热线等相关信息。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确保粮食质量安全。计量器具应按规定及时进行检定,确保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粮食收购过程中存在的扰乱市场秩序、违法交易、价格、计量、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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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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