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推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山东省推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本刊记者 朱有刚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以来,山东省早安排、快部署、严要求、抓落实,全力推动主体责任落细落实。截至目前,全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连锁销售企业总部等,已配备食品安全总监9000人,食品安全员2.2万人。
山东省细化制度规范。制定印发了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专项通知,要求确定企业名单,分类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细化工作要求,制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配备表,食品安全总监基本情况表等;研究制定了《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清单》《食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清单》。
山东省层层开展培训。组织省、市、县、乡监管人员及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法人或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宣贯解读《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通过培训,企业主体责任更加明确,企业生产经营更加规范。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已开展专题培训200余次,培训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法人或负责人1万余人。
山东省推动设置总监。推动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先行一步,先试先行,强力推进主体责任落实,打造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目前,全省218家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全部配备食品安全总监218名,并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315名。符合配备食品安全总监的五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11月底全面配备到位。各级分别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总监主体责任落实台账,对全部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实行“一证一表两书”(身份证明、履历表、履职尽责承诺书、职务任命书)档案管理。
山东省强化检查指导。将企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以及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作为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同时,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和食品安全员守则,深化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相关热词搜索: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