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区组织召开大型超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专题培训会议
食品安全导刊扬州讯(通讯员 李卓雯)为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10月27日,扬州市广陵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区大型超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专题培训会,辖区10家大型超市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围绕11月1日即将施行的《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进行了深入解读。会议要求参会大型超市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扬州市广陵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戚军对辖区内大型超市提出三点要求:
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各大超市要落实好食品安全责任制,在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基础上,要按照《规定》要求,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要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企业要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各企业要组织对本企业的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市场监管部门将不定期地对各食品经营主体开展食品安全培训、随机监督抽考,以推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地见效。
相关热词搜索:
[责任编辑:吴森林]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