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市场监管局作出首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
为保护专利合法权,打击专利侵权行为,近日,沂水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一起专利侵权纠纷作出行政裁决,认定专利侵权成立。这是自2019年机构合并以来作出的首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
近期,沂水曼食客食品有限公司就其“包装袋(曼食客豆本黑)”专利(专利号:ZL202030817427.7)与沂水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称“被请求人”)的专利侵权纠纷,向县市场监管局提出处理请求,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经审查,该请求符合《专利行政执法办法》规定的受理条件,我局予以立案,经过执法人员深入调查、依法审理。最终认定:1.涉案外观专利包装袋(曼食客豆本黑)为有效专利,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护。2.被请求人生产销售的黑粗粮威化饼干外包装与请求人独占实施许可的外观专利包装袋,在整体形状和图案结合方面构成近似,落入了涉案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六十五条及《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裁决:被请求人侵权行为成立,责令被请求人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
该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有效保护了专利持有人的合法专利权。在下一步工作中,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专利侵权打击力度,继续深入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保护专利合法权和创新成果,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为沂水高质量发展提供知识产权有力支撑。(作者:朱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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