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宝应县氾水镇开展夏季食品药品检查及疫情防控工作
食品安全导刊扬州讯(通讯员 苏莹莹)“每日消毒几次?”“要严格落实‘一扫三查一戴’疫情防控要求。”“请出示一下进货票据。”7月25日,宝应县氾水镇食药安办工作人员先后来到辖区内东方超市、万和大药房、一线小生米线店等商户开展夏季食品药品及疫情防控工作检查。
在东方超市,检查人员认真检查了蔬菜、米面油的价格以及进货渠道票据、生肉禽类检疫票据、各类食品的保质期、现场加工的卫生环境以及超市每日消杀记录等,并对超市落实“扫码测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进行了检查指导。
在一线小生米线店,检查人员认真查看从业人员疫苗接种、核酸采样情况,并对餐饮场所的全面消杀记录、进货渠道、食品保鲜等食品安全,以及液化气安全使用等方面进行了检查。
在万和大药房查看四类药品(退烧类、止咳类、抗病毒类、抗生素)的购买记录。重点查看了从业人员的核酸证明,以及四类药品(退烧类、止咳类、抗病毒类、抗生素)的购买记录,叮嘱药店负责人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按要求严格销售四类药品。
此次检查,进一步加强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场所风险管理与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经营市场主体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织密疫情防控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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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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