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市场监管局三举措护航“6·18”网络促销活动
海口市市场监管局三举措护航“6·18”网络促销活动
吴馥蕾 本刊记者 曾斌斌
今年的“6·18”网络大促现已落下帷幕,据不完全统计,“6·18”网络大促销期间,海口市网络商品总销售额达15.09亿元。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确保“6·18”网络交易市场平稳有序,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积极采取三项举措为消费者保驾护航。
一是扎实开展“百家电商平台点亮”行动。推动网络交易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导电商平台按照《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规定“亮照”、“亮证”、“亮规则”,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者主体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信息的链接标识等信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二是面对面规范集中促销行为。“6·18”促销活动前夕,市局召开“6·18”网络促销行政指导座谈会,对辖区内销量排名靠前的10家平台企业网络集中促销活动集中开展行政指导。会议分析了以往网络促销活动容易出现的问题,并从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加强商品和服务审核、规范集中促销行为、规范广告发布、化解消费纠纷、助力中小商户纾困、强化政企沟通等多个方面对电商平台经营行为进行指导规范,要求电商企业依法合规开展网络集中促销行为,公平有序参与市场竞争,严守安全底线,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是及时高效化解网络消费纠纷。畅通12345、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投诉举报。建立消费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强化政企沟通,对“6·18”期间接到的疑难投诉举报件第一时间通过网购平台与监管部门“6·18”沟通微信群快速高效协调解决,全力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截止目前,“6·18”期间,我局共受理涉及网络购物的消费投诉举报共199件,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
责编:韦昌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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