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加大塑料污染治理力度,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控机制,重点加强对生产、销售领域塑料制品的质量安全监管,持续保持打击制售国家明令淘汰塑料制品的高压态势,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有效提升塑料污染治理成效。
强化源头治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塑料购物袋、聚乙烯农用地膜等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企业全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证后监管等方式,加大监管力度,督促生产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把原料入厂和成品出厂检验关,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企业法制和环保意识。
开展专项执法,做好违法案件查办工作。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将塑料购物袋和农用地膜产品纳入年度执法工作重点,严厉查处生产、销售纳入淘汰类目录的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产品的违法行为,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督查督办,依法对查处结案的违法案件进行公示,曝光违法行为。
实施信用监管,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无照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将涉及塑料制品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记于企业名下,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并提供互联网一站式查询服务,积极探索与其他部门实行联合惩戒。
组织专题宣传,引领绿色环保新风尚。结合环保类主题活动,充分利用新媒体、网络传播手段,在公众聚集、大流量区域通过宣传标语、现场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题宣传,提高公众塑料污染治理意识和理念,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传播绿色消费理念,宣传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的绿色消费习惯,培育绿色消费市场。
(贺可山 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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