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专班非冷链督导组督导淄博高新区监管仓
山东省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专班非冷链督导组督导淄博高新区非冷链集中监管仓
记者 朱有刚
日前,山东省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专班非冷链督导第六组一行对淄博高新区非冷链集中监管仓进行督导调研。淄博市政府二级调研员荣华,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郭凯,高新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淄博综保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党组书记刘大力,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陪同调研。
为全面落实进口货物静置期制度,淄博高新区积极建设进口非冷链货物集中监管仓,按照《山东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集中监管仓建设和管理指南》要求,淄博高新区非冷链专班在时间紧、任务重的紧急情况下,边设计、边施工、边规范、边提升,克服种种困难,倒排建设工期,保质保量地完成了集中监管仓建设任务,并按要求验收后投入运行。
目前,淄博高新区共建成5处非冷链集中监管仓,辖区内173家企业的进口货物可全部实现入仓监管,进口货物、作业人员和作业环境全部实现封闭式运行,监管仓仓储面积完全能满足进口货物静置10天的需求。淄博高新区非冷链集中监管仓各监管仓全部按要求配置了装卸设备、网络环境、视频监管设备、消毒、采样装置、清洗设施、人员测温、净化装置、办公设备以及必要的生活设施设备。严格执行进口货物入仓前24小时预约报备制度,并协调衔接货物入仓事宜。货物进入集中监管仓后,管理人员查验通关单、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比对货物和报备信息后,办理登记入仓手续。进口货物经消毒、核酸检测后,放置于仓储区进行静置,静置期不少于10天;对不同类型的进口货物分类存放,严禁人员接触;对处于静置状态的进口货物,张贴封条注明静置起始截止日期。进口货物静置期间,由管理人员统一组织核酸抽样录入 “进口非冷链进口货物核酸检测台账”,全面如实记录货主名称、抽检货物名称、来源国(或地区)、抽取样品件数、检测结果等内容。货物在取得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后方可出仓,集中监管仓负责出具《出仓证明》。
在人员健康管理方面,严格落实登记制度,货物装卸、集装箱清理和消毒处理作业人员,作业期间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他驻仓人员每隔1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仓内作业人员参照医护人员实施“三集中一隔离”(集中住宿、集中出入、集中管理,相对隔离)闭环管理,不得与非闭环管理人员直接接触。作业人员申请离仓的,离开前3天停止作业,并进行3天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离仓。每批货物作业后,对相关环境进行规范消毒,对在专仓剥离的商品外包装,规范消毒后,放入专用垃圾桶,由专业回收机构负责处置,做到日产日清。驻仓监管人员定期对监管仓运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严查进口企业“九不”行为,倒逼非冷链进口货物“应入尽入”,确保非冷链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通过实地调研、调取监控、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山东省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专班非冷链督导第六组对淄博高新区非冷链集中监管仓的建设运行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非冷链集中监管仓机制较为完善,重点人员管理严格,关键环节防控到位,筑起了疫情防控坚实防线。希望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山东省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持续做好“应检尽检”工作,从严从实从细做好非冷链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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