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今年消除“一般”食堂 扬州出台“职工好食堂”建设指导意见
食品安全导刊扬州讯(通讯员 蒋斌 柏玮娜)日前,扬州市出台《“十四五”时期“职工好食堂”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并落实“职工好食堂”长效建设与管理机制,持续推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指导意见》将食品安全工作放在“职工好食堂”建设的首位。扬州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洪昊表示,“十四五”时期,通过“职工好食堂”建设,进一步推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内部管理,在全市选树一批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职工好食堂”,打造成保障职工群众权益的扬州特色品牌。
洪昊说:“2022年,力争在年内消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结果为‘一般’的食堂,优秀率达60%以上。到‘十四五’末期,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结果为‘优秀’的食堂达到80%以上,获评扬州市‘职工好食堂’400家以上,‘十佳职工好食堂’50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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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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