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放心消费 维护消费者权益
关于消费者高先生投诉菏泽正和置业有限公司(曹县城市之光项目)销售给他的商品房与合同图纸不相符欺骗消费者的有关情况,接消费者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进行了调查。具体调查情况如下:
2020年8月8日该投诉人高先生、任女士在曹县城市之光(菏泽正和置业有限公司)认购1号楼1-113号商铺,该公司在出售此套房屋时五证齐全,相关手续完备且认购时已和高先生、任女士确认该套房源所有数据及所有条例内容。该投诉人于2020年8月17日缴齐该套房源房款991751元(玖拾玖万壹仟柒佰伍拾壹元整),于2020年8月22日在公平公正且双方自愿的情况下与曹县城市之光项目公司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于2020年8月24日完成该合同备案手续工作。
投诉人高先生在实际看房中发现,建筑内有承重墙,购房合同图纸中建筑内无承重墙,这会影响正常使用面积。因此对商铺内部结构不满意,要求更换商铺。
经执法人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曹县菏泽正和置业有限公司(城市之光项目)于2022年3月26日及3月29日回访消费者,告知所有合同条款条例事宜,由于合同已备案生效,对于消费者发生的特殊情况菏泽正和置业有限公司表示愿意配合调解。在该公司现有再售的房源情况下,将全力配合相关调换房源的相关手续,协商给予消费者进行该套房屋换房,将原购买1-113号商铺,撤销购买合同,更换至1-112号商铺,重新签订购房合同。消费者对于本次处理结果非常满意并表示感谢!
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消费维权服务工作,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作用,积极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的诉求。第一季度接投诉举报共819件,其中咨询105件、投诉522件、举报192件、日投诉量100余个,分转率、咨询率、回复率均达到100%。
热线畅通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第一道关口,也是投诉举报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值班制度和应急处理制度,加强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的值班维权工作,强化应急值守,建立申诉举报日记制度,及时快速分流各类案件,确保每一个案件及时受理、按期回复,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使其真正成为解决消费纠纷、提供维权服务的前沿阵地,随时为人民群众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
利用大型商场、企业、学校等开展走访调研,现场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多角度、多层次宣传,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掌握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卢西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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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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