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壮大市场好 商丘举措十三条

2022-05-12 13:04:27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食安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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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发展加油干 市场监管不迟缓 之河南省商丘市篇

培育壮大市场好 商丘举措十三条

一一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十三条措施

本刊记者 柴占阳 通讯员 王 超

为贯彻落实《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2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商政办〔2022〕10号)、锚定“两个确保”,打造“七个强市”,服务“十大任务”,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不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深入开展 “万人助万企”活动

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的理念,把 “万人助万企”活动作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的首要抓手,坚持“躬身服务、应帮尽帮、无事不扰、亲清高效”四项原则,紧紧围绕“党建领企、准入帮企、信用塑企、质量兴企、标准强企、品牌亮企、纽带连企、执法护企”8个领域,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为企业发展壮大蓄力赋能。

贯彻落实领导包联制度,深入开展调研服务,切实掌握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动态调整问题台账,坚持“点办理、批处理”,一企一策拿出解决方案,实行对账销号,确保问题解决率和企业满意率实现两个100%。

二、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把“证照分离”改革作为推进“放管服”改革整体提升的牵引抓手,充分利用好、发挥好牵头作用,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涉企经营许可审批改革,统筹推进改革任务落实,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实现准入准营同步提速。

深入调研掌握“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展情况,推出更多具有本地特色的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鼓励探索将更多改革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和优化审批服务,加快构建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市场秩序。

三、打造“企业开办+N项服务”升级版

将更多事项纳入N项服务覆盖范围,在已纳入企业设立登记(合并社保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等事项基础上,将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事项进一步纳入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实行集成办理,推动“企业开办+N项服务”升级、提速、扩围。

进一步加强部门间信息数据互联共享,打通身份验证信息共享通道,只需进行一次身份验证,即可办理各环节事项,实现一次采集、多部门共享共用。

创新线下服务举措,大力开展辅导帮办,构建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的服务模式,全市企业开办实现 “一网通办、一次办妥、一日办结”。

四、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

全面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自主勾选、住所信息自主承诺“三个自主”,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推行个体工商户智能审批,登记事项实行标准化勾选,电子营业执照即时发放,提供便利店式的 “7×24”小时不打烊服务,实现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程零见面、零跑腿、零干预。

下放市局登记权限,市局仅保留登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权或者股份的公司(不含县域经济)、外资企业、其他需要在市局登记的企业。允许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

五、大力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

充分发挥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系统“全地域、全业务、全类型”覆盖和“无纸化、无介质、零收费”优势,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企业登记、经营、投资和工程建设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

实现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应用,带动高频涉企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切实为企业降成本、增便利。

六、推行药品零售行业“一业一证”综合许可便民服务

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药品零售经营行业推行综合许可便民服务的意见》(商政办〔2021〕31号),对同时申请办理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食品经营等两个以上项目的市场主体,将原来先申请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再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凭证》的审批方式,统一调整为综合许可审批方式,只核发《药品经营综合许可证》(以下简称“综合许可证”)。以药品经营作为主营项目,其他项目作为兼营项目,兼营项目在综合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栏目中注明。

综合许可证与独立核发的许可证、备案凭证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综合许可证之后,药品零售企业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凭证》的申请材料可整合为一套材料,实现“一次提交、证件联办”,在颁发《营业执照》后统一核发综合许可证。

七、进一步优化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条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3号)精神,进一步优化药店开设审批,在市域范围内对申请开办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全面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清理对开办药店设定的间距限制等不合理条件,并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根据2022年5月1日实施的《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企业申请变更(经营范围、经营场所)、延续的,可以试点推行“非必要”核查方式,申报材料符合要求,形式审查后即可发证,企业实行“告知承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八、支持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非公经济领域的覆盖面,以党建引领市场主体发展行稳致远。充分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职能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全力支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大力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小微企业,提升市场主体规模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加强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及时上传发布有关扶持政策,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便捷的查询平台。

深化政银合作,积极探索创新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领域金融信贷产品,进一步拓宽非公经济主体融资渠道。

九、深化质量技术全要素精准赋能

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开展区域质量、制造业质量、服务业质量“三提升”行动。

推进新兴产业全产业链现代化提升,在相关重点领域推动形成“研发+专利+标准+应用+产业”全链条推进格局。

加强民生、环保、医疗领域计量监督检查,打造计量检定校准公共平台。开展 “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服务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推行高端品质认证,鼓励认证机构加大高端品质自愿性认证项目的供给力度。

十、加大标准化支持服务力度

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支持全市企业瞄准国际标准和先进的国内标准,按照企业标准化系列国家标准要求,建立涵盖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的企业标准体系。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在重点领域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

支持企业创建省级标准化示范项目,发挥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辐射带动作用。支持商丘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全国性团体标准制修订,以标准“走出去”带动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

十一、加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

支持优势企业实施商标品牌发展战略,打造产业产品金字招牌。推动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强商标使用指导,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专利转化工程。加大知识产权咨询辅导力度,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大侵权假冒案件查处力度。

十二、优化完善信用监管机制

巩固和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强化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共享和运用。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工作,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科学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

做好涉企信息的归集共享,扩大涉企信息归集共享范围和领域。优化完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完善探索信用修复制度,拓宽修复渠道、丰富修复方式,鼓励企业重塑信用,助力企业诚信经营、有序发展。

十三、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

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价格、网络平台、广告等领域的监管执法,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化民生领域 “铁拳”行动,组织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推行柔性执法。

统筹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提升市场监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为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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