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过期冻鸡翅 市场监管规范你
服务发展加油干 市场监管不迟缓 之上海市篇
销售过期冻鸡翅 市场监管规范你
一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海泽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过期冷冻鸡翅的情况通报
本刊记者 柴占阳 通讯员 沪 安
近日,市场监管部门接到小区居民反映,团购的套餐内有超过保质期的冷冻包装鸡翅。
接报后,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时间展开调查。
经查,该团购商品系由上海泽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该公司向某小区销售的团购套餐共计230份,套餐内包含猪筒骨、鸡翅膀、带皮腿肉、卷心菜、土豆、洋葱。其中, 60份冷冻包装鸡翅超过保质期。
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按《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相关规定,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给予行政处罚。
同时,对涉案产品的上游供应商的违法经营行为已通报相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在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同时,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居委会和居民了解具体诉求并组织调解,上海泽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目前已完成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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