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核酸检测价格收费专项检查
为适应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减轻群众负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2】10号),自4月26日零时起,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含检测试剂)价格由28元/次统一降为24元/次,混检(含检测试剂)价格不区分样本数量由6元/人次统一降为4元/人次,不得另外收取检测试剂等其他费用。
为保障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稳定核酸检测市场价格秩序,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迅速行动,4月26日下午派出执法人员,全面深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地进行现场检查。通过查看核酸检测项目调价前后的记录和票据,“应检尽检”人员免检测费用政策落实等情况,检查核酸检测项目是否严格按照调价方案执行,并查看是否存在医疗机构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等违法行为。
目前,县内核酸检测机构均能按照规定,及时调整最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未发现违规价格收费行为。同时提醒,参与核酸检测人员如发现价格问题,可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
(贺可山 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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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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