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竟敢“金粉”加 市场监管就处罚
服务发展加油干 市场监管不迟缓 之南京市篇
面包竟敢“金粉”加 市场监管就处罚
一一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首张罚单 面包加“金粉”≠高大上
本刊记者 柴占阳 通讯员 浩渝明
亲爱的朋友,是不是每每看到BlingBling的东西就会两眼冒光?
近年来,添加了金银箔粉的食品屡屡出现其“贵气”的颜值、“高档”的效果,引起了众人的尖叫。
有的朋友表示,吃的就是这一口“尊贵”,但你知道吗?金银箔粉虽然好看,但食品安全比仪式感更为重要!
2022年1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明确指出,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
(《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
在三部委联合发文后,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开展金银箔粉专项执法检查,3月2日,在对一家 “网红”面包店进行现场检查时,烘焙间操作台上一瓶已开封的“金粉”引起了执法办案人员的高度警觉。
经了解,该“金粉”用于加工制作店内一款面包,执法办案人员当即扣押了该产品并进行立案调查。
▲执法办案人员在烘焙间操作台上查见 “金粉”
经调查,该企业使用的“金粉”为一款复配着色剂装饰闪粉,产品用途是蛋糕模型展品的表面效果装饰且不可食用。该企业使用“金粉”加工制作销售面包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充分考虑“过罚相当”因素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决定给予该企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原料、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这里,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我国,金银箔粉既非食品原料也非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添加金银箔粉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同时,广大消费者也要认清,食用金银箔粉不仅没有任何功效,还有可能危害身体健康,要主动抵制宣扬奢靡享乐、拜金主义的“食金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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