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企业力不竭 商标侵权已调解
服务发展加油干 市场监管不迟缓 之河南省延津县篇
服务企业力不竭 商标侵权已调解
一一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帮助企业调解商标侵权纠纷
本刊记者 柴占阳 通讯员 周玉萍
2022年3月9日,河南省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一企业投诉称,延津县辖区内某餐饮店侵犯其商标专用权,并提供了商标注册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餐饮店调查落实。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发现,该餐饮店门面招牌及店内宣传页均印有企业注册商标。餐饮店负责人称,店面是从别人手里转让过来的,前任经营者与投诉企业签订有加盟协议,且协议未超期,因疫情期间未缴纳管理费与总公司产生纠纷。
2022年3月15日,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餐饮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使用投诉企业注册商标文字、图案等标志进行经营活动。
3月23日,餐饮店按照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拆除相关商标标志,并与企业达成协议,将库存售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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