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市场在关注 再发提醒告诫书
疫情防控加油干 市场监管不迟缓 之河南省焦作市篇
疫情市场在关注 再发提醒告诫书
一一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价格行为稳定市场秩序的提醒告诫书
本刊记者 柴占阳 通讯员 卢晶晶
近日,河南省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辖内疫情防控部署安排,再发规范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书,以加强市场监管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其主要内容如下: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价格行为稳定市场秩序的提醒告诫书
焦作市各相关市场经营者:
为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行为,保障市场整体价格秩序平稳,尤其保障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及口罩、消毒水、预防类药品等疫情防控用品价格基本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各相关市场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相关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加强价格行为自律,增强社会责任感,依法依规经营,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各相关经营者要积极组织货源,保障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及口罩、消毒水、预防类药品等疫情防控用品的供应,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为全市疫情防控作出积极贡献。
三、各相关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涨价;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用品;不得在销售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和口罩、酒精、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用品时,如果进货成本没有发生变化,经营主体擅自提高销售价格或进货成本发生变化,经营主体擅自提高差价率,扰乱市场价格秩序,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涉嫌哄抬价格。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严从重查处。
四、各相关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各相关经营者要明码标价,要真实明确标明商品零售价格等内容,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做好监督,积极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发现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 “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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