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食品保安全 全省会议作发言
服务发展加油干 市场监管不迟缓 之河南省驻马店市篇
农村食品保安全 全省会议作发言
一一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河南省市场监管系统食品经营安全监管会上作典型发言
本刊记者 柴占阳 通讯员 王晋才
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会议。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王新军参加会议,并就如何加强农村食品经营安全治理工作作了大会交流发言。
王新军在发言中介绍,去年以来,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监管相对薄弱的农村市场,结合农村食品经营行为规范行动,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在净化农村食品流通市场上取得显著成效。
一、锚定一个目标
始终锚定“规范” 做文章,努力实现 “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这一目标。
一是坚持目标引领。根据整治的时间节点,确定整治的规定动作、加分动作,并制定详细的目标考评核细则,以目标为引领,促进工作落实。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和梳理农村食品流通环节突出违法违规问题和陋习顽疾,形成了6大项20小项问题清单,作为治理农村食品经营行为的主要方面和主要问题。
三是坚持规范提升。首先解决“标准”,让规范有 “标”;其次树立 “典型”,让规范有“样”;第三抓好 “考核”,让规范有 “果”,全市8845户农村食品经营户整体合格率达到96.2%。
二、坚持两个结合
一是坚持与日常监管结合。将规范整治农村食品经营行为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统一安排,重点推进。全年抽检流通环节食品17688批,其中,不合格597批,问题发现率3.38%;对全市8845家农村食品经营户均进行了有效分级;累计编发相关工作信息82期,发布全面督导通报4期,专项督导12次。
二是坚持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相结合。坚持以罚促改,以办案促规范。2021年,先后立案查处食品流通环节违法案件1157起,其中,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案件144起;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135起;经营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肉类案件31起; 经营 “三无”食品案件367起;经营劣质食品案30起;经营过期食品案52起;经营 “山寨”或商标侵权案9起,合计没收违法所得5.67万元,罚款948.47万元,百万人口案件查办量位于全省第一名。
三、突出四个环节
注重突出重点环节,把好“源头”,实现监管成效倍增。
一是突出对批发商的监管。对全市面向乡镇的430家批发商、1254辆集中送货车,通过集中约谈、适时培训、重点监管等手段,切实加强监管,达到监管一点,管好一片的目的。
二是突出对送货车的监管。以县为单位,对送货车统一备案、统一标志,从源头“扫雷”。
正阳县建立了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为每个食品批发企业及送货车辆各生成一个“二维码”,并最终形成“一户一码、一车一码”,实现所有与食品销售相关的信息电子化、全公开。
三是突出对冷库的监管。要求各县区明确每座冷库的监管责任人,要求监管责任人至少每月入库检查一次。
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多次突击暗访冷库监管情况,有效减少了从冷库环节流入市场的可能性。2021年,西平县、上蔡县联合查获进口涉嫌走私冻肉300余吨,开发区查扣850公斤手续不全冷冻肉品,平舆县查扣涉嫌走私冻肉2100公斤,均按程序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其中,西平县、上蔡县联合查获进口涉嫌走私冻肉一案受到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楼阳生批示肯定。
四是突出对农村未经检验检疫肉品的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节日前对批发商、零售户和市场开办者进行集中约谈,逐一签订食品安全责任告知书。目前,所有肉品经营户全部在摊位醒目位置公示了有效的肉品检疫检验证明。
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公安、农业农村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2021年查处31起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肉品的违法行为,罚没金额128.99万元。
王新军说,按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部署,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强化对农村市场、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以规范促提升,以重罚促自律,以自律保安全,“倒逼” 食品经营者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进货查验关,主动消除食品安全风险,依法规范经营,进一步提升驻马店市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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