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牙土豆危害大 发出通知规范它
服务发展加油干 市场监管不迟缓 之河南省平顶山篇
发牙土豆危害大 发出通知规范它
一一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食安办发出通知 严禁发芽土豆流向餐桌 对违法经营者一律重罚
本刊记者 柴占阳 通讯员 赵立权
随着天气回暖,土豆发芽现象比较普遍,流向餐桌的可能性加大,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为防范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食安办要求:
各县(市、区)食安办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城乡建设局要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严禁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养老院食堂、校外配餐单位、城乡聚餐点、工地食堂等聚集用餐单位采购、使用发芽或青紫(绿)皮土豆食材,一经发现,从重从严查处。
食用发芽土豆的危害:
发芽土豆或未成熟、青紫皮的马铃薯含龙葵素增高数倍甚至数十倍,食用后发生中毒,通常发生在食用后数十分钟至数小时,先有咽喉及口内刺痒或灼热感,上腹部灼烧感或疼痛,然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症状;还可出现头晕、头痛、呼吸困难。
重者因剧烈呕吐、腹泻而导致脱水、电解质紊乱、血压下降;严重中毒者可出现昏迷及抽搐,最终因呼吸中枢麻痹而导致死亡。
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禁止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尚不构成犯罪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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