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双节至 消费警示再发出
保障食安加油干 市场监管不迟缓 之河南省鹤壁市篇
元旦春节双节至 消费警示再发出
一一鹤壁市人民政府食安办 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2022年元旦春节消费警示
本刊记者 柴占阳 通讯员 郭志强
2022年元旦、春节临近,节日聚餐活动增多,购物消费迎来高峰,食品安全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让全市人民平安、健康、祥和地欢度节日,鹤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问题:
采购渠道要正规 标签查看要仔细
一、采购食品应到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商场,以及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集贸市场等销售场所,选购感官指标正常的食品,不选购未经检验检疫的生鲜、冷冻畜禽肉及水产品。
二、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其外包装上的标识和产品说明书。不选购外包装有破损、超过保质期以及不符合保存条件的食品。
三、选购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除外)时,应观察用于盛放食品的容器是否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外观性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不徒手随意接触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
外出就餐要谨慎 合理饮食防风险
一、疫情防控期间应尽量减少订购“年夜饭”等家庭宴席或者到旅游景区、农村庙会等地区就餐。如有需要,请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就餐环境好的餐馆就餐,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
二、公筷分餐,抵制浪费。聚餐应使用公筷、公勺,鼓励分餐制,避免交叉传染。要杜绝攀比消费,树立节约意识,应适量点餐、适量取食、餐后打包,坚决杜绝爱面子、讲排场、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等现象,践行 “光盘”行动,树立健康、文明餐饮新风尚。
三、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应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举办者需及时、如实向当地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报告集体聚餐基本情况,主动接受食品安全指导意见。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聚餐时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安全距离,用餐时间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如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主动不参加聚餐。
居家烹饪莫大意 安全营养掌握好
一、家庭制作食品时,应做到生熟分开,注重荤素搭配,食材要烧熟煮透;储藏食品时,生、熟食品应存放在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在冰箱中分层放置。过夜熟食、剩菜剩饭,应及时放入冰箱,再次食用时要彻底加热。
二、注意饮食均衡,清淡荤素合理搭配。不暴饮暴食,限量饮酒,以免造成胃肠不适或其他疾病的发生。若午餐饮食丰盛,晚餐时可选择清淡、脂肪少、易消化的食物,且注意不应吃得过饱。
主体责任落到位 安全意识莫放松
一、食品经营单位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采购关,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材料,并仔细检查、验收,严格索证索票、做好台账记录。
二、严禁采购“三无”食品,严禁采购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使用过期、变质食品。
三、餐饮服务单位接受订单要量力而行,不得超过接待能力提供用餐,确保餐饮具消毒彻底、食物储存等能力满足需求。
监督检查要强化 群众利益放心中
节日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将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力度,排查问题隐患,消费者若发现食品安全、消费欺诈、服务质量等违法行为或发生疑似食源性疾病情况,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将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坚决维护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和消费权益!
相关热词搜索: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