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再发出 河南餐饮保障至

2021-12-30 11:45:49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食安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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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食安加油干 市场监管不迟缓 之河南省篇

消费警示再发出 河南餐饮保障至

一一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元旦、春节“双节”消费警示

本刊记者 柴占阳 通讯员 雷振宇

随着2022年元旦、春节临近,市场繁荣,消费增加,为保障双节期间的食品安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再发消费警示。

元旦、春节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2022年元旦、春节临近,节日聚餐活动增多,购物消费迎来高峰,食品安全形势严峻,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让全省人民平安、健康、祥和地欢度节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节日餐饮消费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采购渠道要正规 标签查看要仔细

一、采购食品应到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商场,以及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集贸市场等销售场所,选购感官指标正常的食品,不选购未经检验检疫的生鲜、冷冻畜禽肉及水产品。

二、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其外包装上的标识和产品说明书。不选购外包装有破损、超过保质期以及不符合保存条件的食品。

三、选购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除外)时,应观察用于盛放食品的容器是否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外观性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不徒手随意接触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

外出就餐要谨慎 合理饮食防风险

一、疫情防控期间应尽量减少订购“年夜饭”等家庭宴席或者到旅游景区、农村庙会等地区就餐。如有需要,请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就餐环境好的餐馆就餐,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

二、公筷分餐,抵制浪费。聚餐应使用公筷、公勺,鼓励分餐制,避免交叉传染。要杜绝攀比消费,树立节约意识,应适量点餐、适量取食、餐后打包,坚决杜绝爱面子、讲排场、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等现象,践行 “光盘”行动,树立健康、文明餐饮新风尚。

三、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应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举办者需及时、如实向当地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报告集体聚餐基本情况,主动接受食品安全指导意见。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聚餐时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安全距离,用餐时间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如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主动不参加聚餐。

居家烹饪莫大意 安全营养掌握好

一、家庭制作食品时,应做到生熟分开,注重荤素搭配,食材要烧熟煮透;储藏食品时,生、熟食品应存放在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在冰箱中分层放置。

过夜熟食、剩菜剩饭,应及时放入冰箱,再次食用时要彻底加热。

二、注意饮食均衡,清淡荤素合理搭配。不暴饮暴食,限量饮酒,以免造成胃肠不适或其他疾病的发生。

若午餐饮食丰盛,晚餐时可选择清淡、脂肪少、易消化的食物,且注意不应吃得过饱。

主体责任落到位 安全意识莫放松

一、食品经营单位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采购关,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材料,并仔细检查、验收,严格索证索票、做好台账记录。

二、严禁采购“三无”食品,严禁采购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严禁采购使用过期、变质食品。

三、餐饮服务单位接受订单要量力而行,不得超过接待能力提供用餐,确保餐饮具消毒彻底、食物储存等能力满足需求。

监督检查要强化 群众利益放心中

节日期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食品安全巡察检查,消费者若发现食品安全、消费欺诈、服务质量等违法行为或发生疑似食源性疾病情况,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坚决维护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和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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