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海南多措并举整治保健食品行业

2021-12-01 10:34:08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海南多措并举整治保健食品行业
  
  曾慧华 王兆东  本刊记者  韦昌稽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联合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规范标签标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严厉打击传销和非法直销、价格欺诈、违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共检查生产经营主体66563家次,立案47宗,罚没款30.43万元;接受投诉举报355条,已办结337条;抽检保健食品250批次,已完成189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发现问题样品1批次;审批保健食品广告593条,监测广告23022条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259条次,立案1宗。
  
  靶向治理,会议营销备案与约谈制度初步建立
  
  非法会议营销、虚假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是整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针对会议营销者,海南建立了会议营销备案与约谈制度,要求经营单位以会议形式销售保健食品需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在核准的经营场所内进行。对会销经营者、酒店等第三方平台开展约谈,约谈主要内容包括宣传食品安全法、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不得在店内非法发布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广告、要求酒店等第三方平台经营者不得提供场地给他人举办非法的会议营销等。
  
  加强指导,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为加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海南省召开了全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座谈会,宣贯了《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并与企业签订保健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承诺书,部署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自查工作。2020-2021年度,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和整改率均达100%,连续2年组织完成全省12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全覆盖体系检查。对300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培训,讲解保健食品基础知识和流通环节的相关要求,指导企业在经营店内张贴“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警示用语标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得到加强。
  
  强化宣传,消费者对保健食品认知水平逐步提高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保健食品“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全面提升。省市(县)乡三级联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387场次,94446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8510份。通过在社区设立实物展台,手把手地教消费者如何辨别真假实物;把快检车开进乡村,通过快检实验结果让群众有直观感受;在网络专栏全天候滚动科普宣传公益广告;在学校食堂播放科普宣传小视频、微电影,利用校园知识讲座宣传科普知识;在大型商超和农贸市场悬挂科普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利用高铁、酒店、银行、超市的LED屏滚动播放保健食品科普宣传视频及标语;协调新媒体参与报道,宣传活动覆盖到三沙市永兴岛,在全省范围形成集中科普宣传效应。
  
  下一步,海南省将严格落实《海南省特殊食品日常监督检查制度(试行)》,抓好保健食品常态化监管工作。进一步开展保健食品知识科普宣传,不断提升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守法经营意识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帮助消费者正确认识、理性购买、合理使用保健食品。
  
  责编:韦昌惠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参与评论

食安观察-《食品安全导刊》杂志官方网站 © 2012-2025 中商富安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7530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79, 1101055372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1号9幢2门1层2号(邮编100039)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1850012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