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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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公安局重拳打击红油、香油精勾兑冒充纯芝麻油销售

2021-04-24 17:03:06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食安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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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记者 蔚宏奎)市场监管总局21日举行二季度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2020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强化食品安全执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28.62万件。会上,发布了三起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典型案例,以下是其中两起。
生产销售伪劣香油10名主要嫌疑人被判刑
2019年4月,河北省邢台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及前期专项行动掌握的情况,对河北厨友食用油脂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生产经营的多批次芝麻香油的脂肪酸组成不合格且黄曲霉毒素超标。经核实,该企业从个体户李某处购买“红油”(配料标注:玉米和大豆调和油)和“香油精”,勾兑后冒充纯芝麻油销售,售价远低于市场价,年销售额超过百万元。经深入研究,邢台市市场监管局将“香油精”的成分锁定为乙基香兰素、乙基麦芽酚两种只能人工合成且不得在芝麻油中添加的香料成分。由于涉嫌犯罪,邢台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公安局成立联合专案组开展深入调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孔某某用玉米油、大豆油和棉籽油混合,形成与芝麻油颜色一致的“红油”,按1.5%的比例加入“香油精”,生产假芝麻油,销售给香油生产企业及香油坊。目前,该案捣毁了涉及12省(市)的特大生产经营伪劣香油违法犯罪网络,抓获涉案人员83人,查获伪劣香油和“红油”等400余吨、生产流水线24条,涉案金额超2亿元;10名主要嫌疑人一审被判决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到8年不等,并处罚金。该案于2021年3月12日作出行政处罚,依法吊销了河北厨友食用油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证,并对主要责任人员处以终身限制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资格罚。餐饮经营中使用回收油4名被告分别获刑2至5年
 
2019年7月,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反映成都市蜀宴门餐饮服务部在餐饮经营中使用回收油。回收油案件生产加工隐蔽、现场取证困难,执法人员深入蹲点摸底调查,掌握了火锅店店面和厨房的布局、违法工具的情况以及操作的方式步骤。2019年11月,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对该火锅店进行突击检查,查获使用回收油的违法行为。
  
经查,成都市蜀宴门餐饮服务部将顾客食用过的火锅底料收集后用滤网去除杂质,对回收的废弃油脂进行加热分离后得到“老油”,制成新的火锅底料销售给顾客,涉案货值达26万元。因涉嫌犯罪,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12月,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该火锅店法定代表人高某某等4名被告人判处2至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吊销该火锅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对高某某等4名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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