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发布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平陆县发布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本刊记者 崔文生
为保障防疫物资、粮油肉禽蛋菜奶等农副产品价格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平陆县根据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布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价格行为,稳定价格水平。二、严格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三、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使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四、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五、春节防疫期间,各商场、超市等经营户不得举行群众性庆祝庆典、聚集性展销、促销活动。六、全力保障农副产品价格稳定,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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