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微生物实验室良好操作规范要点
食品微生物实验室良好操作规范要点
食品微生物检验是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因此食品微生物检验拥有良好的操作规范尤为重要。本文结合多年食品微生物检验工作经验,对食品微生物实验室良好操作规范相关要点进行简要阐述,以期为实验室管理提供一些参考。
食品微生物检验是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食品中的微生物指标是食品安全中必不可少的检测指标,因此食品微生物检验实验室拥有良好的操作规范尤为重要。本文结合多年从事食品微生物一线检验工作经验,对食品微生物实验室良好操作规范相关要点进行简要阐述,以期为实验室管理提供一些参考。
培养基管理
培养基配制
关于配制培养基所用的水,纯化水为最佳选择,去离子水或蒸馏水也可用,但低于此质量的水不宜使用,同时必须记录配制水量。配制培养基所用的天平要经过校验,称量范围要适用,要保证容器与工具的清洁,并做好称量记录。对于干粉培养基,应充分溶解后再进行分装和灭菌,注意不要过度加热,要恒定搅拌,混合均匀。使用的玻璃容器要清洁充分,防止来自于洗涤剂或其他遗留物质残留的抑菌物。
培养基灭菌
商业化培养基的灭菌应按照说明书提供的灭菌方法进行,无论选择何种方法,都应对灭菌效果进行验证。灭菌冷却后,应立即取出培养基,否则培养基会过热。灭菌不当,可能造成培养基变色、胶体粘性改变、pH值改变、生长选择性变差等。灭菌后pH值的测定,要冷却至室温,pH值的认可范围与厂家标定值比较±0.2。
培养基储存
供应商发货前应确认贮存与运输方式,全过程不得影响培养基水分,同时要控制温度,防止微生物污染,适当时需要机械性保护。商业化培养基应按说明书建议条件,自制培养基应选择经过验证后的储存条件,不得低于0℃储存,冷冻会破坏培养基交替结构。同时应注意避光、密闭、避免水分流失。
培养基溶解
培养基的溶解只允许一次,不可反复加热,加热溶解后未使用完的培养基也不可再次使用。可以选择水浴加热、微波炉或电炉加热,应避免过度加热,注意安全。融化的琼脂培养基应在水温45℃-50℃保存,不可超过8小时。在培养基分装时,要防止水浴水流入分装容器中。
培养基质量检查
培养基质量的影响因素,包括原始成分、制备过程和储存条件;影响结果有微生物的生长情况、回收率以及实验结果的不可靠。对于自制培养基,应检查培养基pH值、抑菌性、特性检查以及定期的稳定性检查。对于培养基外观的检查,应注意保存容器活盖子是否有裂纹、装量是否均匀、是否有由于脱水导致古塔培养基表面皲裂或凹陷、是否有溶血现象、培养基颜色过深或变色。对于批号与有效期的检查应做好记录。
实验室设备
常用的实验室设备有培养箱、水浴、灭菌柜,要定期进行验证并定期进行校验。日常需要进行清洁的设备有培养箱、冰箱、水浴,应注意培养箱和冰箱门的密封条是否完好。pH计和分光光度计应定期校验,并做好日常检查。对于冰箱、培养箱等无法消毒的设备,涉及无菌操作的应设立专用冰箱或培养箱,如无菌培养基储存专用、无菌样品储存专用、菌种操作与处理专用。灭菌柜的灭菌效果要定期进行验证和确认,应设立专用于灭活处理的灭菌柜。
布局与操作
微生物实验室的布局要考虑洁净区(无菌区)和有菌区的分区管理。环境监测样活无菌产品样品处理与培养区,尽可能不得有存活的微生物,至少应有无菌衣、消毒过程、仅用于洁净或无菌操作的生物安全柜。实验室应建立泄漏或事故处理程序并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
遇到样品长菌,需要进一步分析鉴别并立即从洁净区移至有菌区。进行分离、染色、微生物鉴别等仅能在有菌区进行。有微生物生长的任何样品不得在洁净区打开,避免假阳性的产生。
取样人员不得进入菌种操作区,若需进入必须穿戴防护服、手套,退出时仔细消毒。尽量不在实验室菌种操作区域附近工作。样品污染情况随时可能发生造成假阳性结果的产生。对于环境监测取样,仪器设备的摆放与移除对无菌操作要求较低,仪器设备应同时与微生物培养基同时摆放。对于无菌制剂、原料药、发酵菌种、生物制品菌种等各类无菌检验应在控制环境中进行。
样品操作
微生物样品操作与储存条件是关键。样品成分、包材成分、储存时间、储存温度等应作为关键参数考虑,取样操作至检验开始的时间及期间的储存条件应严格控制。若需将样品转移到较远处检测,要对运输时间、温度等进行确认。取样前样品的混合必须评估与确认,考虑微生物的分布,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微生物样品取样操作应采用无菌取样积极,取样区域应尽可能接近取样点,减少样品运输途中污染情况的发生。
培养时间
若小于3天,应准确到小时,培养时至少培养至时长下限,超出时间需进行评估。检验时间大于72小时,按天表达,上午或下午开始培养,也应同样时间结束。
人员培训
一般进行微生物操作人员,需有微生物学教育背景,应对相关人员开展操作规程的培训。应建立个人培训档案,确认后方能独立操作,培训记录应有时效性。
应对化验员定期进行技能(核心操作)如卫生、制备双碟、无菌操作、记录等方面的评估。对于主管或经理,要求其检验操作水平至少应等同于其下级化验员。相关人员需要提供课程教育、相关经验、继续教育、培训证书等能力证明。管理层应确保微生物检验负责人理解微生物学基本原则、有能力解释并掌握法律法规,与员工有良好沟通能力,在理论与实际操作室指导化验员。微生物从业人员不同于化学分析和工程技术人员,没有经过特殊培训的人员无法从事此项工作。
记录
对于记录的管理,检验过程处于受控的状态。如化验员培训与能力证明、设备验证、校验与维护、检验过程中设备性能(24小时/7天记录)、培养基制备、无菌检查、促生长实验、培养基库存与质量检验、操作程序规定的关键操作、数据与计算核实等。
化验室记录的维护方面,记录应包括日期、样品名称、化验员姓名、规程号、检验结果、设备、微生物菌种、培养基批号、复核人员签字等。对于关键设备,要按期校验、有维保记录及使用日志。水浴、培养箱、灭菌柜等温度应可追溯。关于书写的修改,单线划掉,原数据不得擦掉或涂抹。对于检验结果如原始平板计数应保留便于复核。对于记录的保存应按照正式文件退订各类记录的保存期限。
检验结果
微生物结果的表达与解释
当发生检验结果与预期明显不同是可能发生的,因为各类自然界普遍存在的菌也是常见环境污染菌,在取样与处理样品的过程均可能带入污染,样品活环境微生物菌分布不均匀,结果变化性大。出现不符合标准结果时,应考虑实验差错、实验环境污染和产品微生物限度超标的情况,并立即通知实验室主管。
微生物结果超标调查
微生物实验室条件的彻底调查应包含所有与微生物相关条件和因素,如实验室环境、样品保存条件、历史结果、样品特性(微生物存活或繁殖程度);分析出与标准限度相差程度,如超标是否显著等。
综上所述,在食品微生物检验实验室中,良好的实验操作规范基于很多原则,要想保证微生物检测数据的可靠性,必须要坚持良好的实验室操作规范。
孙葳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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