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场监管局:违反“禁塑令”查处不手软
海口市场监管局:违反“禁塑令”查处不手软
本刊记者 韦昌惠
3月10日上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海口市琼山区石塔村石塔西路一横巷商铺、琼山区迈瀛路一仓库查获一批含有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聚氯乙烯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塑料餐饮具。
记者在石塔村石塔西路一横巷商铺现场看到,执法人员现场查扣材质为PE材质的“加厚纸杯”“12盎司”“PP—120盖”一批,包括不同规格的“加厚纸杯”“珍珠奶茶饮管”“水晶餐具”“高透防雾纸碗盖”等等。其中,“PP—120盖”材质为聚丙烯(PP)材质,生产日期为2021年3月4日。
该商铺负责人何先生称,该批违反“禁塑令”的餐具为2020年12月以前进购。对记者提出“PP—120盖”的生产日期为何是2021年3月4日的问题,何先生回应称,部分产品是从网上购买,每箱约二三十元,进购以后按照每箱加价二三元的价格对外批发。执法人员调取了进货凭证、销售凭证及相关证据,对涉案物品进行现场查扣。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海口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安全科科长翁振川介绍,2020年12月1日,《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正式实施,根据禁塑相关规定,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在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全流程禁止,目前在海南地区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全生物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必须申请获得电子监管码,执法人员要依法对涉嫌违规的产品进行查封扣押。
下一步,海口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对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生产、销售和使用企业等进行排查,力争做到不留死角。同时加大对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企业的执法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海口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如发现有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可拨打12345或12315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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