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在行动 整治 “特供”和“专供”
抗击疫情豁得出 市场监管看江苏 之扬州市篇
市场监管在行动 整治 “特供”和“专供”
一一江苏省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还在使用“特供” 或“专供”的展开专项整治行动
梁 奇 本刊记者柴占阳
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着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良好的营商环境,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遏制社会不良风气,树立广告正确导向,江苏省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即日起至2021年2月底将在全市范围内专项整治。
对含有“特供” “专供”等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的广告将成为这次整治排查线索和对象。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突出“四个重点”。
一、重点内容是 “特供”“专供” “军用”“国宴”等广告用语,对利用与国家机关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地点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及利用国宴、国宾等内容宣传“特供”“专供”的;假借“特供”“专供” 或“内部特供、专用”等类似名义推销商品、服务,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立即责令停止发布,对相关责任主体依法从严予以查处。
二、重点媒介是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加强对大型网络交易平台类网站、搜索引擎类网站、门户网站、团购网站以及相关企业自设网站的广告监测检查,及时排查违法广告线索。
三、重点商品是酒类、食用油、乳制品、饮料等日常消费品。
四、重点场所是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此类重点场所的清理检查。
在专项行动中将强化《电子商务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督促生产经营者规范广告内容,树立正确导向;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集中力量查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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