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禁捕依“八严” 打非断链严监管

2020-09-30 10:51:38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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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防控常态管 市场监管看河南 之郑州市篇
  
  长江禁捕依“八严”  打非断链严监管
  
  一一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八严 强化监管  抓好禁捕
  
  赵正银  本刊记者柴占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禁捕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以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落实“八严”、强化监管措施,在辖区内开展了“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
  
  严格禁止交易来自己经实施禁捕的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非法捕捞渔获物;全面禁止交易来自长江干流和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大渡河等重要支流,以及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非法捕捞渔获物。
  
  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党中央、国务院长江流域禁捕的决策部署,针对辖区市场多、水产品销售点多的特点,为切实抓好辖区的禁捕工作,重点是做好三项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扩大知晓率。该局以辖区市场监管所为责任单位,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市场监管人员深入到辖区各市场、超市、水产销售点进行禁捕宣传,在每个水产品摊位前张贴“关于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的公告”,向群众宣传禁捕行动的重要意义,以扩大群众知晓率;
  
  二是完善措施,认真落实“八严”。八严措施是:
  
  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
  
  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
  
  严禁对水产制品标注“长江野生鱼” “长江野生江鲜”等字样;
  
  严禁餐饮单位经营“长江野生鱼” “长江野生江鲜”等相关菜品;
  
  严禁出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严禁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为噱头进行宣传;
  
  严禁为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发布广告;
  
  严禁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提供交易服务。
  
  三是强化监管,加大检查力度。各市场监管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到辖区各水产品经营点进行认真检查。检查所售的水产品是否有禁捕区域的水产品。
  
  9月29日,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中街市场监管所的执法人员在世纪联华碧波园超市水产品区检查,执法人员对商户所售的水产品逐个品种进行检查,查看进货渠道,每个水产品的产地,检查的既仔细,又认真。
  
  在检查过程中,还针对公告中所列的严禁销售非捕区域水产品的通告向商户进行详细讲解,提醒商户要增强自律意识,自觉做到不购、不卖禁捕区的水产品。
  
  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本刊记者,为做好长江野生鱼的保护工作,作为市场监管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发现销售有公告规定的野生鱼,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广大消费者要爱护长江“母亲河”,自觉抵制长江 “野味”,文明理性消费。如果发现有销售长江野生鱼行为的,可通过12315”热线平台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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