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消费要安全 市场监管依规范
疫情防控常态管 市场监管看河南 之郑州市篇
食盐消费要安全 市场监管依规范
一一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2020年食盐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
杨 鑫 本刊记者柴占阳
2020年8月19日上午,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2020年食盐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松安出席会议并讲话。郑州市盐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和郑州市区域有关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含取得食盐定点批发许可证的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座谈。
会上,郑州市盐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向参会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宣贯国家、河南省有关部门近期颁布印发的盐业法规等有关文件以及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铁拳”行动有关精神,并就如何合法合规开展食盐经营行为作出具体要求和提醒。
同时,郑州区域有关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负责人代表作表态发言并签订食盐安全责任书。
张松安还就做好下一阶段的食盐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食盐安全监管,筑牢食盐安全底线。将食盐安全纳入“大食品安全”监管,强化市场综合执法联动监管;
二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重点环节的重点监管。全面把好食盐流通、使用关,尤其要加强未加碘食盐的监管,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高度,规范和加强郑州市未加碘食盐供应和管理;
三要加强食盐经营主体监管,推动食盐产品质量提升。加强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专项检查和抽查力度,督促企业进行严格自查;
四要建立完善食盐经营户台账,摸清监管底数。要进一步摸清本辖区内食盐批发、销售单位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确保食盐批发单位全部备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五要规范食盐经营行为,保证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在郑州区域开展食盐批发经营业务的企业要坚持食盐专营制度,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食盐专营办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盐业监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保证食盐质量,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的用盐需求,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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