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措施”在监管 婴幼食品保安全

2020-05-17 17:24:30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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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常态管 市场监管看河南之郑州市篇

“四项措施”在监管 婴幼食品保安全

一一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项措施” 保障婴幼儿食品安全

孙皓 张飞 本刊记者柴占阳

婴幼儿是国家民族的希望和未来,其年龄阶段和身体特质也对食品安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随着近年来母婴店铺数量和婴幼儿食品种类的不断增加,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调整工作重心,把婴幼儿食品安全监管摆上重要环节和重点区域。

2020年5月15日,为进一步保障婴幼儿群体的“舌尖安全”,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监管人员对辖区内母婴店等销售有固体饮料、特殊医学用途配方婴幼儿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严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违法行为。

一是全面摸排。全面排查母婴店、超市等经营店铺,建立销售者底册台账,掌握经营实际情况,根据销售的品种、日常监管情况对经营单位分级分类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细化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许可、登记情况、食品安全管理、进货查验记录、专区专柜销售、过程卫生规范、是否虚假宣传等6个方面。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开展全项目检查,杜绝销售不合格食品、以固体饮料冒充乳粉、误导消费者等违法经营行为。

三是强化宣传。对经营单位普及宣传特殊食品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普通食品的区别,以《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着力解决食品销售经营者负责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知晓率不高的问题,不断增强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尊法守法的自觉性,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是严厉打击。对群众投诉举报涉及婴幼儿食品的问题进行检查和梳理,以日常监督检查为手段,对于发现违法经营行为从严从重查处,坚决杜绝各类危害婴幼儿食品安全和健康成长的违法行为,确保市场规范经营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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