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 市场监管部门在行动
抗击疫情 市场监管部门在行动
本刊综合报道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各地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防控疫情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积极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开展“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严查商品质量,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案件,并发布消费警示,张贴提醒告诫,维护群众利益,确保市场秩序基本稳定。3月12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一级巡视员陈志江介绍,全国已立案价格违法案件1.4万件,处罚7900多件。
经过全国上下艰苦努力,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市场监管部门既要清醒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复杂性,把疫情防控和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一件一件抓实抓细抓落地,又要为企业扬帆做好护航者,任重而道远,市场监管人坚守初心,信守承诺,彰显着忠诚担当。
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三保 ”行动 有序、有力保障市场供应
(本刊记者 吴传东)2月25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维护市场秩序支持复工复产新闻发布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部门为支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良好的复工复产,开展了“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的系列行动。目前有7000多家企业积极响应,有序、有力保障了市场供应。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司稽查专员陈谞说,根据疫情防控期间的食品消费特点和监管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通知,鼓励和推动广大食品企业积极参与“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的系列行动。目前,参与“三保”自我承诺的7000多家企业中,有近一半都是规模以上的龙头食品企业,带动食品全行业积极推进复工复产,有序有力保障食品供应,为维护市场的秩序稳定作出了贡献。与此同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立足疫情防控的实际,充分发挥职能,全力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支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唐军说,“三保”行动从1月29日正式启动,开展以来效果明显。就保价格来讲,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在发挥作用,对哄抬口罩价格及时查处。截止到24日,已经查办了4500多家企业,对于其他的医疗防护用品和关系民生的重要商品,现在正在立案的有11000多家,查出的都及时曝光。企业自觉地采取行动,电商平台也把好价格关。据初步了解,参加行动的电商平台下线了20多万只价格异常的口罩,涉及到36000多户门店。保质量的企业自觉进行商品质量的把关,严把进货渠道,发现不合格的产品及时召回、及时处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 唐军:保供应方面也是积极响应复工复产,目前参加“三保”行动的企业中,超市行业开工复业的已经达到98.9%,食品行业复工复产超过了70%。电商平台加强信息统筹和交易撮合,及时准确连接供需两端,有力地保障了有效供给。
北京:严格检查保障物价稳定
(本刊记者 董日志)最近市场上蔬菜价格大幅度上涨的传闻是真的吗?口罩、消毒用品、防护服等疫情相关用品销售企业有没有哄抬物价?近期,北京市场监管部门对蔬菜价格上涨、哄抬物价等情况走访调查。
丰台区: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食品流通市场秩序稳定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辖区食品安全和市场秩序稳定,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加大对辖区大型商超检查力度。一是对商超疫情防控管理方案制定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商超充分履行主体责任。二是严查进货来源。要求商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三是对散装食品进行检查。要求企业对所经营直接入口散装食品进行专区售卖并配备相应隔离设施,避免消费者直接触及食品,并对检查中发现的散装熟食未隔离覆盖行为当场责令其改正。四是对场所消毒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详细询问商超每日对卖场消毒情况并检查相关记录,检查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监测情况及体温检测记录,督促企业做好疫区返京从业人员登记隔离工作,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健康要求。五是对蔬菜、口罩、消毒类产品等近期热销产品供应情况及价格进行检查,确保民生产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在疫情防控期间,面对物价波动情况,丰台区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约谈商超负责人,要求企业充分履行社会责任,在保证产品供应充足的同时不哄抬物价、不囤积居奇。
通州:强调保持食品价格稳定
近日,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奔赴各大超市,发现市场上销售的果菜粮油商品虽有一定程度的涨幅,但白菜还是“白菜价”。
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向消费者了解菜价,向超市负责人询问节日商品供应和物价变化情况,一再强调要保持节日期间各类商品,特别是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价格稳定,坚决杜绝哄抬物价行为的发生。执法人员表示,消费者应理性看待节日期间的正常物价上涨,但一旦发现不法商家涉嫌哄抬物价,请及时拨打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电话,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将第一时间前往调查核实,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门头沟、海淀:重点检查药械经营情况
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约谈了辖区5家规模较大的药械经营企业,督促企业加强防护口罩、防护服、体温计、体外诊断试剂及相关药品购进渠道管理,确保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积极寻找货源,拓宽进货渠道。
同时,执法人员深入检查有形市场、食品流通、餐饮单位、药械经营、物价等环节,指导市场每日消毒、通风和清洁,严禁销售、宰杀活禽和野生动物,严禁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启动价格专项检查,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禁止聚集性用餐,严防疫情通过餐桌传播;下沉监管力量重点检查药械经营使用情况,特别是抗微生物药、医用防护口罩、温度计等质量情况。
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市场口罩、消毒用品、防护服等疫情相关用品的价格监督检查,对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对现场宰杀、违法销售畜禽、野生动物等行为的执法力度,严禁市场内销售野生动物及各类活物,加强花鸟鱼虫市场的监管,要求各市场按照要求完成消毒防护工作。强化群体性聚餐监管,督促各餐饮单位退订或延后群体性聚餐预订,取消一切农村地区的群体性聚餐行为。
山东:“齐”心“鲁”力稳定物价
(本刊记者 董天鹤)连日来,山东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重拳出击严打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稳定。
1月底,市场出现哄抬价格的苗头。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各级部门从快、从重、从严处罚价格违法行为,公开曝光重大价格违法案件,让违法者倾家荡产,坚决刹住涨价“歪风”。同时,要求各市对投诉举报即接即办,24小时内办结或回复意见。针对各地对哄抬价格违法认定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积极主动协调省发改委、省医保局,迅速出台相关文件,明确疫情期间抬高价格且购销差价超过35%,即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让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底气更足。
为督促指导各类市场主体,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山东省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向社会公开发布疫情期间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告诫书、倡议书等,要求各相关经营者及行业协会守法合规经营。除现场巡查外,基层市场监管所还通过微信监管群、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微博等渠道广泛宣传价格监管政策。截至目前,山东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市场价格投诉举报19191件,已办结18722件,办结率97.6%;已检查经营单位111469家,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582件,处罚和拟处罚金额900.83万元。其中,罚款金额超40万元的有8件。
陕西:优化程序打击违法行为
(本刊记者 韩伟民)从2月8日起,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优化程序,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
该局明确,要优化立案程序。在接到相关违法行为的举报后,应立即进行查证,充分利用现场检查等调查手段调取、固定证据,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可直接转入调查程序,立案手续应在开始案件调查后24小时内予以补办。要关口前移,承担案件审核人员在相关案件查办的过程中可以提前介入,指导案件查办、提供法律意见,节省案件审核时间。该局明确,以下情况应当采取视频会议等形式进行集体讨论。对拟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价值数额5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案件;拟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案件;涉及重大安全问题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调查处理意见与审核意见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以及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认为应当提交集体讨论的其他案件。
在疫情防控期间,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关于听证的规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对执法文书,应优先选择不见面的送达方式,如留置送达、电子送达等(行政处罚决定书除外),尽量避免人员接触。
湖南冷水江市:“四级网格”筑牢“抗疫堡垒”
(本刊记者 戴国亮)3月10日,湖南冷水江市市场监管局及时成功劝阻了一起五六十人集体聚餐事件,做到既让当事人满意,又使复工企业称心。这,首先归功于该局推行的防疫网格化管理。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冷水江市市场监管局及时建立了 “四级网格”防控体系,即一级网格为全体班子成员,由局党组书记担任网格长;二级网格为班子成员及其分管的部门,由10名班子成员分别担任网格长;三级网格为股、室、队、所全体工作人员,由各股、室、队、所负责人担任网格长;四级网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划分为52个小网格,每个网格的成员为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由各基层所的包片责任人担任网格管理员。每个网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如此一来,形成了上下联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防联控的局面,构筑起全覆盖、全方位、无盲区、无死角的严密防疫堡垒。
西藏:加强食品经营环节疫情防控
(本刊记者 董日志)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要求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强食品经营环节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农贸市场监管,严禁活禽交易和野生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交易行为。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加强食品经营单位监管,重点检查散装食品防护是否到位,食品经营者在销售活动中是否佩戴口罩、手套,避免交叉污染和接触传播。要求食品经营单位及时清理库存食品,保障食品质量。加强餐饮安全监管,对开展集中供餐的餐饮服务单位实施全覆盖检查,督促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单位食堂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加强对网络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督促平台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对配送人员开展岗前健康检查,并配备防护用具。加强对藏历新年节日市场重点食品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销量较大的蛋奶肉、米面油、卡塞等重点品种的抽检力度,暂停食品试吃活动,严厉查处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发挥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作用,鼓励食品经营企业、商家积极参与“三保”行动,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众志成城抗击疫情。
云南: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
(本刊记者 叶朝辉)为强化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结合日常监管、投诉举报、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特点和本地实际,围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易发多发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环节中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力开展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让老百姓吃得安全、放心。
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原则上执行省政府关于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的规定,如生产群众必需食品的企业需要复工的,应征得当地防控指挥部的同意,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开工。督促复工后的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员工健康检查、生产场所消毒、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关键环节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各项工作。严禁采购野生动物和不明来源的活体动物、动物源性食品原料进行生产加工。
督促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进货查验和完善索证索票记录,防止来源不明的、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等畜禽肉和水产品进入市场销售;防范贮存、销售、人员卫生等环节的风险;售卖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应当督促销售者使用加盖或非敞开式容器盛放,按照保障质量安全的温度等条件要求存放,售卖过程中应当戴手套、口罩,采取措施避免消费者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严格执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云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0条措施》,坚决关闭活禽交易市场,停止活禽交易和宰杀,对原来活禽交易区(点)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
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有关规定,针对原料采购、加工操作、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和食品留样等全环节加强监管。餐饮服务单位落实晨检制度,严格原材料采购存贮管理并做好记录,及时排除风险隐患。要加大对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强化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章,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外卖食品配送过程中不受污染。
上海:花式助力 为复工复产按下加速键
(本刊记者 梅少华)市场包干、上门指导、定制指南……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开启花式助力模式,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据悉,截至2月29日,上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率94.5%、复产率66%,大集团复工率97.4%、复产率58%,中小企业复工率53%。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严监管、强指导、优服务,通过“减”“帮”“服”三类措施,有序支持帮助本市企业复工复产。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倪俊南赴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研,实地查看了之江生物科技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的研发生产情况,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困难。
对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用品生产企业,市场监管人员一手抓服务指导、特事特办,一手抓质量把关,全面体检,帮助企业快速投产。对主副食品等重点保供应生产企业,实行差异化指导服务措施,帮助企业有效防控、有序复工。坚持“统一手势”与“精准施策”结合,在到点、到岗、到人,扎实落实“市场包干”责任的基础上,以全面落实疫情防控“9条措施”为重点,制定分行业的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提示,进一步强化分类管控指导。
市场监管部门要求企业落实好排队“一米线”“单向进出口”等管控措施,鼓励企业提供外卖服务,使用“食安封签;对堂吃消费者采用APP预约、限定就餐人数、利用好“随申码”、加大用餐间距等可行措施,最大程度减少人员集聚。目前,光明邨实行排队“1米线”,东发道茶餐厅开展网上预约,每天限定预约50桌,麦当劳增设无接触取餐“放心卡”……
针对行业特点、企业需求,市场监管部门定制复工复产“一业一策”“一企一策”方案及操作指南。对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受疫情冲击较大的行业企业,开展线上调研及咨询指导。实行复工备案承诺制,制定落实疫情防控方案,核查从业人员随申码及个人出行轨迹,做到有序复工少隐患。建立联络员制度,开展点对点指导。
运用智慧监管云中心加强大数据的采集、汇总、分析,通过拟定了复工告知书、健全联系机制等方式为区内各重点企业复工做好准备。
广东:做好食品生产保障 助力企业平安复工
(本刊记者 孙明)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确保防疫期间广东省内食品供应顺畅和安全,满足广东省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基本饮食需要,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面建立食品应急保障生产工作机制,并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各项防疫工作精准施策。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未雨绸缪,对全省13个食品种类以及一次性餐饮具等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生活物资生产企业的复产情况、产能情况等进行调查、跟进,围绕疫情期间食品供应特点,从三方面下手,提前部署食品生产市场供应应急保障工作:首先,提前谋划,建立应急保障机制。在全省开展13类重点食品品种大型生产企业数量和分布情况的建档工作,建立起省、市两级监管部门和重点品种食品生产企业保障供应工作微信群,及时了解企业在投入防疫供应工作的意向与能力,提前做好应急保障的交流和沟通工作,建立起全省食品应急保障生产工作机制。
其次,强化指导,保障重点食品供应。要求各地要重点协助大型生产企业复工、增产的各项准备工作,调整优化有关许可事项,及时解决企业在增产增效可能产生的增加生产线、增加仓库(外设仓库)、临时招聘人员培训等政策性问题,确保在出现或可能出现因疫情导致重点保障食品供应不足等情况时,迅速启动相应增产措施,鼓励企业扩大生产量。
黑龙江:强化疫情防控期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本刊记者 侯庆山)在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增强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确保各类防疫用品、食品药品等与民生有关商品价格稳定、质量安全和市场供应,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强化疫情防控期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健康消费。进一步做好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法规制度解读。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相关法律法规认知度,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高度关注疫情过后社会心理变化,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革除不良消费陋习,促进消费提质升级。积极开展“凝聚你我力量”消费维权年主题集中宣传,进一步凝聚经营者、消费者等社会公众对诚信经营、依法经营、理性消费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共识。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将公布十个典型案例、十大投诉热点、食品监督抽检结果通报、工业产品监督抽检结果通报、商品质量监督抽检通报等,积极宣传消费维权工作取得的成效。
畅通投诉渠道,处置热点事件。高度重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的消费投诉举报工作,确保12315热线电话值机座席全员满负荷运转,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要做到快接、快办、快结、快反馈。尤其是着重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情况,重点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群体性投诉和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举报案件线索。密切关注新闻媒体、互联网等消费维权舆情热点,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辽宁:印发《2020年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方案》
(本刊记者 陈英清)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0年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方案》,将以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五大行动”、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五大活动”为主线,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内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建设年活动,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方案》明确,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治理,加大制假售假惩处力度,关停一批无证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单位,扶持一批企业做大做强,建立一系列长效监管机制。《方案》要求,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厉打击校园及其周边超市、食杂店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明厨亮灶”+互联网监管,进一步提升智慧监管和社会共治水平。开展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升行动,建立和完善从生产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监管体系。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方案》同时提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禁农(集)贸市场、商超等场所销售活禽和违法违规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餐饮服务单位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内饲养和宰杀畜禽等动物,严禁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河北:严查市场监管领域违法案件
(本刊记者 崔文生)2月4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省网信办、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草局、石家庄海关、省药监局十部门联合召开河北省联合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暨联合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执法行动(以下简称“联合双打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1月23日以来,河北共查办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案件255起,处罚494.43万元。
加强野生动物交易监管。共检查农产品交易市场8296家次,检查相关经营者2738户次,检查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的经营者2745户次,协调美团下线涉及野味商家62户、产品103个。
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围绕重点食品,安排抽检759批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657家、商场超市64990家次,共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68家次、经营企业39476家次、使用单位12992家次。
加强投诉举报处置。1月23日以来,共受理投诉举报9169条,其中涉及疫情防控方面的7971条,已全部安排核查处置。目前,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了6批31起典型案件,在社会上引发良好反响。
开通应急审批绿色通道。大力保障防疫产品供应,督促11家医用普通口罩生产企业和2家一次性医用防护服企业尽快恢复生产。
湖北: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行为
(本刊记者 袁志红)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市场违法行为。从严执法,集中市场监管执法力量,用好用足法律规定,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口罩等防护用品制假售假、哄抬防护用品及制作原材料和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价格等违法行为。疫情防控期间,在查处影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时,需要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或行政强制措施的,可以当场采取措施后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补办批准手续。从重处罚,对涉及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考虑其特殊危害性,从重处罚。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口罩等防护用品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在依法可以选择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顶格处罚。对哄抬防护用品及制作原材料和基本民生商品价格等违法行为,在依法可以选择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适用较重、较多的处罚种类或者较高的处罚幅度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必须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快办理,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违法案件要优先加快办理,尽力缩短案件办理时间。依法简化执法和听证程序,压缩办案时限,提高应当进行听证案件的罚款数额下限,运用电子送达、在线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简便迅捷的方式。经受送达人同意,可以以手机短信、微信、QQ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告知文书,采取电话、网络在线等方式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在线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听证。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还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相关机构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与合作,充分运用刑事手段严厉打击疫情防控相关违法行为。
浙江:发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领域案件查办指导意见》
(本刊记者 仲伟成)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疫情防控的系列决策部署,根据在疫情防控期间“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违法案件的要求,2月6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出《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领域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强调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在疫情防控中的职责和优势,强化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职责,提高执法效能。根据《指导意见》,疫情防控期间重点查处的违法行为包括:
口罩、消毒药水等防护、消毒用品违法行为 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实施价格欺诈,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及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未按规定取得许可或备案擅自从事生产销售防护用品。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过期失效的产品,捡拾、利用、回收口罩等防护用品进行二次生产、销售,以普通、工业用等非医用口罩冒充医用口罩的。生产销售无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三无”产品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假冒商标、假冒专利、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
野生动物违法交易行为 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的。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的。
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领域发生的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 《指导意见》强调,为提高疫情防控期间执法办案效能,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执法办案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规定,在“符合立法精神、符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可依法合理简化行政处罚程序。
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上,《指导意见》指出,对于疫情防控期间主观故意明显、违法情节和社会影响恶劣,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从重处罚;适用从重处罚的罚款数额,原则上在相关违法行为法律规定的罚款幅度内按从重处罚标准直至最高限确定;当事人的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两个以上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同时违反同一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不同条款规定的,按照数个违法行为竞合择重处罚。
《指导意见》自2月6日起施行,至本次浙江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终止之日止。
河南:重罚发疫情财行为
(本刊记者 王玉东)近日,60多元一棵的大白菜图片,在郑州市民的朋友圈里疯狂转发。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管局就立即对此事展开了调查。涉事超市给出的解释为:工作人员打错价格,系统显示此价格白菜售出为两棵,其他白菜价格正常售出。
疫情之下,封城封路,加之恰遇春节,商超、药店等大小店铺多数已经停业,没有提前备足年货的家庭——尤其是那些“候鸟”,家中的生活必需品立刻就紧张起来。尤其是:口罩、白菜和萝卜。保供应,稳物价,成了社会正常运转的头等大事。然而此刻,还是有商超、药店、微信朋友圈,陆续出了事儿——在疫情下物价不合理大涨。
对此,河南省市场监管局便在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商品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中指出,对查实存在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的,依法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100万元~5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管局便对涉事超市负责人进行了行政约谈,并作出50万元的行政处罚。
在新冠肺炎疫情当中,市场监管部门出手“又快又狠”的工作风格,令人印象深刻。对于违规行为,可谓绝不手软。尤其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林青的那句话为代表。在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第四场新闻发布会上,面对媒体如何进一步稳定物价的提问,他回答说:“凡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发‘疫情财’的人,要罚得他倾家荡产。”
安徽:规范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生产行为 严禁哄抬物价
(本刊记者 傅绍良)为规范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生产行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告知书,督促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加工小作坊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严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严禁哄抬物价,严禁借防控疫情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
告知书提出,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加工小作坊根据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复工时间,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保证市场食品供应;严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严禁借防控疫情名义进行虚假宣传,严禁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做好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严禁采购野生动物、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的食品原料进行生产加工;对生产设备和场所制定有效的清洁消毒制度并严格执行,要求从业人员进入生产加工场所应严格执行洗手、更衣、穿戴工作衣帽等卫生防护措施;对从业人员每天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的员工,立即停止其工作,提醒及时就诊等。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米、面、油等生活必需食品和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的监管,保持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防止疫情防控期间出现食品生产违法行为。
3月13日,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疫情防疫期间,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全力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开展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执法行动,出动监管执法人员17. 68万余人次,检查经营户和商家18.55万余户次,立案查处511件。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疫工作,安徽省累计检查农(集)贸市场105739个次,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行动,共计立案7起,结案2起,罚没款10. 81万元,查获野生动物747只,制品437.8公斤,移送森林公安机关案件1件。
吉林:全面推行企业登记网上办
(本刊记者 侯庆山)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向社会发出了《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有效运用“e窗通”实现登记注册“零见面、零跑腿、零成本”的倡议》,引导企业和办事群众运用“吉林省市场主体e窗通系统”,足不出户办理登记注册业务,从2月1日至3月3日,新设立市场主体9212户。吉林省e窗通系统上线运行以来,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企业登记、刻制公章、申领发票、银行开户等企业开办全流程“一网通办”,先后3次在全国会议上介绍经验,辽宁、天津、四川等10余个省市来吉林省考察学习。迄今,e窗通系统注册用户达107万,累计办理市场主体设立登记64万户,成功实现了“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球通办”,打造了“办事不求人”的吉林名片。
为使广大企业和群众更好使用e窗通系统,确保“疫情不误工、审批不见面”,吉林省市场监管厅编制了《惠企便民服务指南》和宣传页,细化了12种市场主体办事流程,推出了“全程无纸化、流程标准化、执照电子化、寄递人性化”的无接触服务,全面实现了市场主体登记“零见面、零跑腿、零成本”的“三零目标”,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吉林省经济健康发展。
新疆:加强校园餐饮食品监管
(本刊记者 张存良)3月16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地初、高中毕业年级恢复正常上课;3月23日,各地中小学均将恢复正常上课。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疆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加强监管。 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配套下发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和隐患排查表,重点排查学校食材配送企业、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社会力量办学机构食堂、学校周边饮品店、学生“小饭桌”等6类场所。同时,联合卫健、教育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校长(园长)负责制、集中用餐陪餐制等制度末端落实情况,扎紧扎牢制度“篱笆”。截至3月17日,该局出动执法人员425人次,检查校园及周边经营户141家,对6所学校食堂开展二次复查,责令整改2家、停业整顿3家。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市场监管局对全区各中学及周边商铺严管细查,严把“四关”护航返校路,对学校配备的口罩、消毒水、酒精等防护物品以及清洁消杀用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检查,把好防护用品质量安全关。同时,严查校园周边经营单位的主体资质及许可范围,严把市场准入关;督促经营者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做好食品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情况。截至3月17日,该局共检查餐饮店27家、商店39家,发现问题7项,均予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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